
峴港市建設廳剛剛就峴港時代廣場CT3和CT7塔樓項目中未來形成的住宅投入經營的條件發表了意見。
該項目位於武元甲海濱路(峴港市安海坊),土地使用面積為4,107平方米。投資方為金龍南股份公司。
工程規模包括:CT3公寓樓,地上24層,地下2層;CT7公寓樓,地上31層,地下2層。公寓數量為575套。
峴港市建設廳根據投資方的報告通報,峴港時代廣場CT3和CT7塔樓項目中未來形成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已於2024年4月1日獲得峴港市土地登記辦公室確認,目前抵押於西貢-河內商業股份銀行萬福分行。
根據投資方提供的資料及相關機構、單位的意見,上述項目中未來形成的569套公寓符合《房地產經營法》規定的銷售條件。
職能部門要求投資方簽訂未來形成的住宅買賣合同時遵守規定,並滿足房地產經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若投資方抵押部分或全部項目或住宅,並有出售該住宅的需求,則必須在與客戶簽訂住宅買賣合同前,解除對該部分或全部項目或住宅及土地使用權的抵押。
按照規定執行未來形成住宅銷售的擔保事宜。

據記錄,峴港時代廣場有四座塔樓,位於峴港海濱的黃金地段,擁有四個臨街面。其中,CT1和CT2兩座塔樓高達50層,擁有數千套公寓。
在該項目中,峴港市已允許將CT1、CT2、CT3、CT7共管公寓用地的土地使用目的進行轉換。
據此,投資方獲准將上述四塊地塊中的3,988平方米商業服務用地轉換為城市住宅用地,用於建設公寓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