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順化市人民委員會辦公廳主任黃越強通報了順化“時代廣場”項目(位於黎利街5號,順化坊)違法建設項目的處理方向。

黃越強表示,順化坊人民委員會發現違規並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後,投資方曾申請調整相關檔案,以保留違規項目保持項目完整。然而,該申請沒有處理依據,不屬於可受理範圍。

順化坊人民委員會8月4日發出的強制執行整改措施決定,要求項目投資方——安富明投資運輸有限公司——必須拆除違法建設的工程部分,並承擔實施整改措施的全部組織費用。

據《年輕人報》此前報道,2026年4月,順化坊人民委員會已對安富明投資運輸有限公司處以1.1億越南盾罰款,並因其施工多項內容超出許可證範圍而責令停止施工。

當時,投資方代表曾表示,違規施工並非故意,而是由於內部協調不暢造成的,同時將申請補充和調整許可證。

多個工程項違反許可證

經檢查,職能部門記錄到建設工程與已批准的設計圖紙和許可證不符的具體情況如下:

中間挑空部分四周安裝鋼化玻璃,頂部覆蓋透明聚酯塑料板,面積為410.8平方米。另增設2個電梯井(面積超過10平方米)。工程外部屋頂頂端至地基高度為12.2米,超出原批准高度8米。

咖啡廳用鐵架搭建,四周為鋼化玻璃,頂部為帆布篷頂,高3.5米,總面積236平方米;此外還有接待室、祭拜小祠、4根裝飾柱等其他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