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陳和南表示,近期約有200名在芽莊機場項目出資購地的人士聚集在福山集團股份公司在芽莊的代表處,要求對話解決問題,但該公司不予接待。
4月16日,慶和省人民委員會領導主持與多個職能部門代表、福山集團會面,與公民對話,建議民眾提交請願書,以便省裡作為依據向主管機關和第五軍區軍事法院報告,以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982份合同超過7.030萬億越南盾
發生在福山集團在舊芽莊機場區域項目的刑事案件“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詐騙侵佔財產”,第五軍區軍事法院已於2026年1月10日進行初審審判並宣判9名被告。目前該案正處於複審審理階段。
根據初審判決,該案的受害者為686人。這些是在芽莊機場項目出資購地的客戶,法院認定被告阮文厚(福山集團股份公司總經理)已簽署982份合同,並向他們收取總計超過7.030萬億越南盾。法院責令阮文厚先生必須向客戶賠償該筆被侵佔的款項。
在庭審中,阮文厚先生確認已簽署兩種類型的合同,向686名客戶收取款項,即“投資合作合同”和“土地使用權轉讓進程合同”,並承認均不符合法律規定。
但根據民眾剛剛提交給慶和省人民委員會的請願書,他們簽署出資合同時,“項目是真實存在的”,有已獲批准的1/500比例詳細規劃圖紙,有投資證書以及各級主管機關關於指定投資方、批准投資、土地交付決定等文件,且福山集團已實際開展施工。
同時,民眾與福山集團簽訂合同的依據是“基於對國家主管機關關於芽莊機場土地相關指導法律文件的絕對信任”。
此外,民眾認為,當他們親眼目睹項目在國防部管理的土地上形成時,更加信任,認為任何機關、單位、組織都不可能在沒有充分、嚴密法律依據的情況下被允許施工、建設。
同時,機場區域的安置區項目、國家金庫慶和分行辦公樓工程已從最初幾天就完成並投入運營,表明項目已按照獲批設計完成全部基礎設施。

拒絕成為“受害者”
同樣根據初審判決,在從上述合同向客戶收取的超過7.030萬億越南盾中,阮文厚(又稱“炮”厚)已指示支出用於在芽莊機場實施項目、慶和省的3個BT項目以及許多其他支出項目,總金額約為3.786萬億越南盾。
根據民眾的請願書,這些客戶認為他們不是詐騙案中的“受害者”,而應被確定為“相關權利義務人”。理由是所有項目土地出資購買合同都是他們與福山集團簽訂的,而不是與總經理阮文厚個人簽訂的。
據民眾稱,初審判決責令阮文厚先生及其同夥向投資者賠償的金額正好等於雙方已簽訂合同(距今超過10年)所收到的款項,這既不近情理,也無法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這些客戶認為,初審法院僅判決“退款”將導致一系列後果,其中包括“剝奪民眾的合法財產權”。因為他們交易的目的在於獲得土地使用權,而不是借貸或存款。
據民眾反映,退款不符合交易本質,未達到最初投資目標,並理所當然地抹除了投資者已形成的財產權,因此將造成實際損失數倍於初始金額,因為資金被“凍結”超過10年,而土地價格、商品價格快速上漲,黃金價格隨時間劇烈波動。
客戶認為他們是“善意出資者”,與福山公司的交易是基於國家主管機關在芽莊城市中心、商業、服務、金融、旅遊區項目上的各項決定。
該合同不屬於2015年《民法典》規定的無效民事交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