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研討會上,阮氏秋恆女士(司法部擔保交易與國家賠償登記局副局長)表示,第99/2022號法令有助於完善法律框架、改革行政手續,併為民眾和企業提供便利。
登記系統的實施,特別是在線登記,有助於更便捷地獲取公共服務;2024-2025年期間的檔案數量增長了6%至17%,促進了信貸獲取和商業發展。
然而,實踐中仍存在許多限制。在地方層面,司法廳、農業與環境廳等機構因幹部兼職、缺乏專業知識,在管理中感到困惑,導致檢查和宣傳工作效果不佳。
法律適用缺乏統一性:許多土地登記辦公室拒絕不符合規定的檔案或提出不必要的要求;業務錯誤仍然發生。動產登記因資產的多樣性而遇到困難,導致檔案被拒率增加。
此外,第99/2022號法令未能跟上數字化轉型的步伐,仍維持紙質表格和直接認證的規定。法律體系也缺乏對數字資產、加密貨幣、人工智能產品等新型資產的規定。
阮維靜先生(胡志明市交易與資產登記中心主任)進一步指出了法律重疊、登記無限期存在、收費機制落後等問題。
胡志明市的實踐表明,數字化轉型、數字簽名和二維碼的應用提高了效率。因此,需要制定專門的擔保措施登記法律,以全面統一和現代化系統。

陳文年先生(進出口銀行)認為,目前有5個擔保交易登記系統,如不動產在土地登記辦公室登記;動產在各中心登記;船舶在船舶登記機構登記,飛機在航空局登記;股份、股票等在越南證券存管中心登記。
目前,許多擔保資產結構多樣,結合了不同類型的資產,如動產與項目產生的財產權相結合,股份與企業管理權相伴……而登記系統仍分散,缺乏集中機制,導致查詢、核實法律狀態困難,潛藏遺漏登記風險,降低對抗效力,合規成本增加,手續延長。
因此,需要建立集中、數據互聯的登記系統,以確保透明度、統一信息,限制法律風險,並提高信貸市場效率。
根據第99/2022號法令,要求登記變更以補充擔保義務的規定,導致行政手續增加,成本和時間上升,儘管資產或擔保主體未發生變化。同時,登記的主要目標是確立對抗效力和公開資產法律狀態,無需更新所有義務變動。因此,需要修改為僅當資產、主體或擔保範圍發生變化時才要求登記;排除不影響法律本質的義務變動,以減輕負擔並提高系統效率。
據陳文年先生介紹,從2026年1月1日起,土地使用權抵押、與土地相關的資產信息將在數據庫上管理,而非記錄在證書上。這給銀行在法律檢查時帶來困難,因為數據不及時,缺乏統一的查詢機制,延長了審查時間,並潛藏錯誤、交易重疊風險。此外,依賴電子系統增加了運營風險。
因此,陳文年先生提議需要補充電子註釋機制,並建立透明、便捷的在線查詢門戶,確保交易的法律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