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正在審查由內務部起草的關於調整幹部、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和武裝力量基本工資和獎金制度的法令草案。起草機構提議從7月1日起將基本工資從234萬越南盾提高到253萬越南盾。原因是現行水平僅為企業區域平均最低工資的56%,工資體系也較低,導致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和武裝力量的生活仍面臨許多困難。
受益群體包括從中央到鄉級的幹部、公務員;公立事業單位人員;行政機關和公立事業單位的合同工;由預算支持的協會工作人員;武裝力量及機要組織工作人員;以及村、街道的非專職工作人員。
針對草案,一系列地方如萊州省、清化省、河靜省、廣義省、得樂省、西寧省、永隆省、芹苴市、金甌省建議起草機構向政府提交高於253萬越南盾的調整方案,以確保公務員生活、補償通貨膨脹、留住人才,同時繼續研究適合職位工作的工資政策改革。
萊州省代表表示,預計每月253萬越南盾的基本工資“僅約為2026年企業區域最低工資的56.6%”,未能保障幹部、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和武裝力量的生活。機構調整後,鄉級工作量增加,任務要求日益提高。而公務員收入仍較低,商品價格上漲,工資未能滿足其家庭基本支出需求,導致該群體工作不安心,同時未能吸引有能力、高學歷人才進入公共部門。
得樂省代表也認為8%的增幅未能真正匹配通貨膨脹速度和市場波動,難以在生活成本不斷“攀升”的條件下保障幹部、公務員的基本生活水平。“建議內務部考慮向政府提交高於8%的基本工資調整方案或制定合適的加薪路線圖,以創造動力並幫助隊伍安心工作”,該省建議。
除了提議高於上述水平外,芹苴市建議起草機構在調整基本工資時需緊跟工資改革精神,以逐步提高幹部公務員隊伍的生活水平;吸引並留住公共部門的高質量人力資源,因為與私營部門相比仍有顯著差距。
教育培訓部也認為,按上述調整後,幹部、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的最低工資仍低於企業區域平均最低工資,因此未能確保與勞動力市場的相關性。該機構建議內務部澄清公共部門與企業部門之間的工資差距,調整後滿足幹部、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基本生活需求的程度,以便制定更合適的增幅。提高基本工資是必要且合適的,但需補充過渡性規定,與按職位工作支付工資的改革路線圖相結合。

在公共部門,基本工資是計算工資表、津貼和其他制度的依據,公式為工資 = 基本工資 x 工資係數。這也是計算活動費、生活費和其他規定提取額的基礎。
例如,一名A3組2級1檔的公務員,享受5.75的工資係數,則此人在調整前的工資為1345.5萬越南盾;調整後將增至1454.7萬越南盾。上述工資不包括津貼。
在企業部門,現行區域最低工資為第一區531萬越南盾;第二區473萬越南盾;第三區414萬越南盾;第四區370萬越南盾。這是企業和勞動者在最低工作條件下協商支付工資的底線。
儘管高於公共部門的基本工資,但這是勞動者和僱主協商的最低標準,確保不得低於此水平。該部門勞動者的收入包括月工資、津貼和一些根據工作績效的補充款項。統計局公佈2026年第一季度領取工資勞動者的平均收入為1000萬越南盾。
國際勞工組織在越南分析2015-2022年期間,企業部門勞動者的名義最低工資從每月119美元增至168美元,但由於通貨膨脹,實際價值增長緩慢。2015-2019年,名義工資增長42.7%,但實際僅增長20.1%;2020-2022年,名義工資增長超過6%,但實際僅增長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