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中的基本工资'仅为地区最低工资的56%'

司法部正在审查由内务部起草的关于调整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武装力量基本工资和奖金制度的法令草案。起草机构提议从7月1日起将基本工资从234万越南盾提高到253万越南盾。原因是现行水平仅为企业区域平均最低工资的56%,工资体系也较低,导致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武装力量的生活仍面临许多困难。

受益群体包括从中央到乡级的干部、公务员;公立事业单位人员;行政机关和公立事业单位的合同工;由预算支持的协会工作人员;武装力量及机要组织工作人员;以及村、街道的非专职工作人员。

针对草案,一系列地方如莱州省、清化省、河静省、广义省、得乐省、西宁省、永隆省、芹苴市、金瓯省建议起草机构向政府提交高于253万越南盾的调整方案,以确保公务员生活、补偿通货膨胀、留住人才,同时继续研究适合职位工作的工资政策改革。

莱州省代表表示,预计每月253万越南盾的基本工资“仅约为2026年企业区域最低工资的56.6%”,未能保障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武装力量的生活。机构调整后,乡级工作量增加,任务要求日益提高。而公务员收入仍较低,商品价格上涨,工资未能满足其家庭基本支出需求,导致该群体工作不安心,同时未能吸引有能力、高学历人才进入公共部门。

得乐省代表也认为8%的增幅未能真正匹配通货膨胀速度和市场波动,难以在生活成本不断“攀升”的条件下保障干部、公务员的基本生活水平。“建议内务部考虑向政府提交高于8%的基本工资调整方案或制定合适的加薪路线图,以创造动力并帮助队伍安心工作”,该省建议。

除了提议高于上述水平外,芹苴市建议起草机构在调整基本工资时需紧跟工资改革精神,以逐步提高干部公务员队伍的生活水平;吸引并留住公共部门的高质量人力资源,因为与私营部门相比仍有显著差距。

教育培训部也认为,按上述调整后,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最低工资仍低于企业区域平均最低工资,因此未能确保与劳动力市场的相关性。该机构建议内务部澄清公共部门与企业部门之间的工资差距,调整后满足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基本生活需求的程度,以便制定更合适的增幅。提高基本工资是必要且合适的,但需补充过渡性规定,与按职位工作支付工资的改革路线图相结合。

企业中的基本工资'仅为地区最低工资的56%'

在公共部门,基本工资是计算工资表、津贴和其他制度的依据,公式为工资 = 基本工资 x 工资系数。这也是计算活动费、生活费和其他规定提取额的基础。

例如,一名A3组2级1档的公务员,享受5.75的工资系数,则此人在调整前的工资为1345.5万越南盾;调整后将增至1454.7万越南盾。上述工资不包括津贴。

在企业部门,现行区域最低工资为第一区531万越南盾;第二区473万越南盾;第三区414万越南盾;第四区370万越南盾。这是企业和劳动者在最低工作条件下协商支付工资的底线。

尽管高于公共部门的基本工资,但这是劳动者和雇主协商的最低标准,确保不得低于此水平。该部门劳动者的收入包括月工资、津贴和一些根据工作绩效的补充款项。统计局公布2026年第一季度领取工资劳动者的平均收入为1000万越南盾。

国际劳工组织在越南分析2015-2022年期间,企业部门劳动者的名义最低工资从每月119美元增至168美元,但由于通货膨胀,实际价值增长缓慢。2015-2019年,名义工资增长42.7%,但实际仅增长20.1%;2020-2022年,名义工资增长超过6%,但实际仅增长0.7%。

(编译:Cici 越南网;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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