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4日,同塔省委宣教與民運部副部長範世榮表示,已對鵝貢省長府藝術建築遺址升級項目中的違規行為進行了初步檢查和處理。
該省正在繼續指導對該項目進行全面檢查,以明確相關各方的責任。
據職能部門消息,事件源於2022年,當時鵝貢市(舊)領導在未獲得上級正式批准文件的情況下,擅自拆除省長府遺址以實施建設項目。
擅自拆除省級遺址的行為引發了輿論不滿,持續多年。
檢查結果顯示,違規行為源於流程、認識的侷限以及部分個人和單位在組織實施中的主觀性。
到2025年底,省委常委會已指示省委檢查委員會介入,並對5名相關幹部進行了黨內紀律處分。
在政府方面,同塔省人民委員會已責成省監察部門依法繼續核查和處理相關內容。但截至目前,此事仍在跟進中,部分內容尚未完成。
省人民委員會的報告還指出了“鵝貢省長府藝術建築遺址升級”項目實施過程中的一系列違規行為。
具體包括:項目批准名稱與已獲承認的遺址名稱不符;可行性研究報告提交給錯誤的審批機構;項目審批缺少多項按規定應有的內容。
此外,項目在未得到文化專業部門關於遺址修繕方案的意見、未明確項目管理形式、總投資缺乏足夠法律依據的情況下獲批。在設計和承包商選擇階段,也記錄了許多錯誤和違規行為。
該項目於2023年2月開工。然而僅幾個月後,省長府的大部分舊建築被拆除,僅剩部分正面。在民眾反映後,職能部門立案並責令暫停施工。停工之時,項目已花費約18億越南盾。
基於上述違規行為,同塔省人民委員會已委託省監察部門對該項目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內容將重點明確各組織、個人的責任,同時審查所有相關的法律、財務和技術流程。
鵝貢省長府建於1885年,是南圻前政權時期最早的政府機構建築之一。
該建築曾被認為具有歷史和建築價值,應予以妥善保護和修繕。
然而,違規實施的升級項目導致遺址大部分被拆除,留下了許多後果,並要求處理工作持續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