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財政局表示,由聯名投資者代表提出的項目建議內容旨在優化交通,分離跨區域主幹道與市內交通在行盤-平兆區域的通行。該項目將有助於減少衝突、保障安全並消除交通擁堵熱點。此外,還將開發地下空間,佈置公共活動設施如公交車站,發展集中商業,優化建築空間以形成集中商業區,符合城市現有規劃。投資者將保障社會民生,創造條件分階段就地安置,穩定居民生活並加快徵地拆遷進度。
通過PPP模式實施該項目,將調動預算外資源,按投資社會化方向進行基礎設施開發。項目規模約26.8公頃,位於行盤交叉口至平兆橋區域。根據提議,投資者將改造該區域的交叉口系統和交通基礎設施;安置徵地拆遷居民;並研究用於BT合同付款的土地儲備。擬投資建設的工程和基礎設施項目包括改造丁部領路、宜靜蘇維埃路以及13號國道從烈士陵園五岔口至平兆橋段;改造行盤交叉口;建設平兆3號橋;建設安置區。
據財政局評估,根據PPP法規定及相關機構意見,已具備條件交予聯名投資者編制項目建議文件。但由於項目與之前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已分配給其他單位的項目部分重疊,財政局提出了一些建議供市領導審議批准:首先,交予聯名投資者研究並提出按PPP模式改造行盤-平兆區域交通基礎設施的投資項目建議文件;交由建設局和交通局停止對宜靜蘇維埃路(行盤交叉口至平兆1號橋段)和丁部領路(奠邊府路至范文同交叉口段)升級擴建項目的投資主張建議報告編制工作;與聯名投資者溝通,與諮詢單位協商統一已研究文件的移交及財務義務,確保不使用預算資金支付諮詢費用;財政局將就不交由建設局和交通局執行上述項目的投資主張建議報告編制工作,對相關決定進行調整提出參謀。
以現行東區客運站土地支付項目款項
據投資者提議,項目總投資初步約10.214萬億越盾,其中投資者出資約8.021萬億越盾,預算資金約2.191萬億越盾。投資模式為公私合作(PPP),合同類型為建造-移交(BT)。支付方式以現有東區客運站土地償還投資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