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基礎工資上調至253萬越南盾後,幹部、公務員的工資和津貼計算公式

內務部正在徵求對通知草案的意見,該草案指導如何在黨內、國家、越南祖國陣線、政治社會組織和協會的公共事業單位中,對領取工資和津貼的群體實施基礎工資標準。

該通知草案詳細指導了關於幹部、公務員、職員和武裝力量的基礎工資標準和獎金制度的法令草案。

具體計算公式

法令草案規定從7月1日起適用的基礎工資標準為每月253萬越南盾,較現行標準增長8%,即每月增加約19萬越南盾。

在通知草案中,內務部還提出了4種針對幹部、公務員和職員的工資、津貼及其他制度的計算公式。

工資計算公式:

2026年7月1日起執行的工資 = 基礎工資 2,530,000 越南盾/月 × 現行工資係數。

津貼計算公式

對於按基礎工資計算的津貼項目,計算方式如下:

2026年7月1日起執行的津貼 = 基礎工資 2,530,000 越南盾/月 × 現行津貼係數。

對於按現行工資加領導職務津貼和超年限津貼(如有)百分比計算的津貼項目,計算方式如下:

2026年7月1日起執行的津貼 = 2026年7月1日起執行的工資 + 2026年7月1日起執行的領導職務津貼(如有)+ 2026年7月1日起執行的超年限津貼(如有)× 按規定享受的津貼比例。

對於規定為具體金額的津貼項目,維持現行規定。

保留差額係數的金額(如有)計算公式如下:

2026年7月1日起執行的保留差額係數金額 = 基礎工資 2,530,000 越南盾/月 × 現行保留差額係數(如有)。

對於各級人民議會代表:依據現行法律規定的各級人民議會代表活動經費係數,按以下公式計算活動經費:

2026年7月1日起執行的活動經費 = 基礎工資 2,530,000 越南盾/月 × 按規定活動經費係數。

草案明確指出,對於在村、居民組從事非專職工作的人員,其津貼基金由國家預算撥付,每個村、居民組根據政府第33/2023號法令規定的標準,按每月253萬越南盾的基礎工資計算。

這些情況的具體津貼標準根據第33/2023號法令的規定執行。

基礎工資上調至每月253萬越南盾

內務部正在徵求人民對政府關於幹部、公務員、職員和武裝力量的基礎工資標準和獎金制度法令草案的意見。

其中,內務部提議自7月1日起,將基礎工資從234萬越南盾調整為每月253萬越南盾,並同時審查、修訂對中央正在適用特殊財務和收入機制的機構和單位的規定。

據此,對於正在適用中央特殊財務和收入機制的機構和單位,保留幹部、公務員和職員6月份工資、增加收入與7月1日起修訂或取消特殊財務和收入機制後的工資之間的差額。

在尚未修訂或取消這些機制期間,自7月1日起按每月253萬越南盾基礎工資計算的月度工資和增加收入,不得超過6月份享受的工資和增加收入水平。

如果按上述原則計算,自7月1日起按特殊機制的工資和增加收入低於按一般規定計算的工資水平,則執行一般規定的工資制度。

關於獎金制度,內務部提議維持第73/2024號法令的政策。

同時,修訂和完善關於年底獎金餘額處理的規定,以確保當年獎金基金與當年業績獎勵掛鉤,並避免執行中出現不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