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前副部長阮伯歡受賄案:已追回扣押2520億越南盾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發佈的涉及多家勞務輸出企業的起訴書,前越南勞動榮軍社會部副部長阮伯歡及其下屬被指控收受賄賂總計超過300億越南盾。

其中,阮伯歡被指控收受最多,數十次被企業“疏通”或下屬送錢,總額達163億越南盾。

前局長宋海南多次受賄並讓下屬收受總額143億越南盾,其個人獲利79億越南盾。

被指控賬外經營1241億越南盾、造成稅收損失2440億越南盾的企業主包括:黃龍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嚴國興;索尼公司董事長阮德南;英庫普3公司經理嚴文定。

黃龍公司總經理夫婦再補交1500億越南盾

起訴書中一個值得注意的新信息是,在追訴階段,各被告為彌補後果而繳納的金額比調查階段大幅增加。

據此,調查階段各被告及相關人員被追回扣押的總額超過1000億越南盾。

從調查機關出具結論至今一個多月,這些人在追訴階段又補交了超過1510億越南盾以彌補案件後果。截至目前,司法機關已追回扣押超過2510億越南盾。

越南前副部長阮伯歡受賄案:已追回扣押2520億越南盾

根據起訴書,調查階段總經理嚴國興及其妻子范氏幸補交了51億越南盾。在追訴階段,嚴國興夫婦被記錄再補交1500億越南盾。

黃龍公司的一些員工也被記錄在追訴階段補交了4億越南盾。該企業領導及員工被扣押和退還的總額超過1550億越南盾。

在搜查黃龍公司總部時,調查機關共扣押了390億越南盾,包括越南盾和外幣。其中有130萬美元、150萬日元、13000新臺幣和46億越南盾。調查機關還扣押了10枚金戒指、一條金手鍊等。

調查機關還查封了4處不動產,包括河內市的兩棟別墅和兩套房屋,均屬於嚴國興夫婦名下。

在本案中,嚴國興和另外兩名勞務輸出企業主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行賄罪,但被以違反會計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罪起訴。

黃龍公司總經理被指控指示員工建立兩套會計賬簿,既使差額款項合法化,又隱瞞實際收入。

根據結論,截至2024年,嚴國興集團已向國外輸送了15000名勞工,實際收入超過18000億越南盾。然而,企業將超過12000億越南盾賬外經營,未申報納稅。

嚴國興及員工的上述行為被指控給國家造成超過2410億越南盾的稅收損失。

出國勞務人員的非法收費也被阮德南(索尼公司董事長)和嚴文定(英庫普3公司總經理)指示賬外經營,分別造成24億越南盾和4.32億越南盾的損失。

索尼公司董事長阮德南已繳納5億越南盾,前科長阮氏青恆繳納70億越南盾。

總經理嚴文定被記錄已補交10億越南盾以彌補後果。

成都有限責任律師事務所經理阮林山被指控犯有介紹賄賂罪,調查階段已繳納25億越南盾,追訴階段再補交11億越南盾。

在前副部長阮伯歡辦公室查獲25個寫有企業名稱的信封

根據起訴書,阮伯歡在擔任副部長期間設立了特殊流程來“刁難”企業。阮伯歡授權局長宋海南及局領導給企業製造困難、設置障礙。

他們通常採取的做法是,在接收、審核、批准企業勞務輸出合同的過程中,要求補充材料,延長審核時間。

他們還自行制定了審核流程。調查機關認為這類似於一種“子許可證”以製造障礙。而企業擔心無法按時履行與外國合作伙伴簽訂的合同,被迫支付“對外費用”。

由此,阮伯歡及其下屬多次收受黃龍、索尼、英庫普3公司老闆在批准勞務輸出合同方面的賄賂。

在搜查勞動管理境外勞務局及上述三家企業時,調查機關收集了關於申請批准的勞務輸出訂單的文件,其時間與供述的送錢、收錢時間相符。

調查機關還扣押了三家企業關於“對外支出”、“疏通”費用的跟蹤表,與各被告的供述相符。

值得注意的是,在搜查前副部長阮伯歡的辦公室時,警方查獲了25個寫有企業名稱的信封。

在阮伯歡辦公室的保險櫃和信封中扣押的現金總額近10億越南盾和15.6萬美元。

調查過程中,阮伯歡被記錄已補交158億越南盾以彌補後果。

前局長宋海南已補交近84億越南盾,副局長範曰香補交15億越南盾,專員阮成興補交31億越南盾等。

起訴書顯示,前勞動部領導及幹部中,被認定收錢但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也已退還近35億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