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特別都市政府:構建穩定、靈活的體制框架

5月8日上午,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常務委員會與胡志明市法律大學聯合舉辦“特別都市法——胡志明市體制突破”科學研討會。

研討會上提交的50份專題報告中,有3份明確指出特別都市法草案中各項條款的障礙,並提出了具體建議。

其中,建議勾勒了法案的基本重點內容;提出了特別都市的分級分權建議,以及地方國家行政機關首長的制度內容等。

構建穩定、靈活且滿足長期發展需求的體制框架

越南特別都市政府:構建穩定、靈活的體制框架

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副主席阮日蓮鳳在研討會開幕致辭中表示,胡志明市始終被確定為地區及全國的經濟、金融、貿易、科技和創新中心。

多年來,黨和政府始終關注併為該市創造條件,通過第54號決議、第98號決議和第260號決議等試點機制。這些政策帶來了許多重要成就,為有效挖掘地方潛力奠定了基礎。

然而,實踐表明,試點機制往往受時間限制,有時缺乏與整個法律體系的同步性。

阮日蓮鳳表示:“從試點決議轉向像特別都市法這樣的可持續法律,是構建穩定、靈活且滿足長期發展需求的體制框架的迫切需求。”

在研討會上交換意見時,越共中央候補委員、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阮孟強表示,特別都市法對當前背景下胡志明市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胡志明市市委常委會已成立編輯組和指導委員會,負責起草替代第31號決議的新決議和特別都市法,以便儘早向中央機構報告。胡志明市正面臨巨大壓力,專注於制定特別都市法。

阮孟強分享道:“這是來自該市黨委、政府、人民以及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期望,希望有一個更強大、更適合發展的法律框架。”

越南特別都市政府:構建穩定、靈活的體制框架

阮孟強表示,胡志明市認識到自身的使命,將盡最大努力,與相關機構進行最高程度的協調,以滿足該市下一階段的發展要求。

在完成行政單位調整後,胡志明市需要更合適的條件,以最大限度地發揮潛力、優勢和保持其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引領作用。

在競爭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基於科技、創新的增長模式轉型、數字化轉型和綠色轉型的要求,也提出了許多該市必須面對和解決的課題,以便開闢道路,實現未來更強勁的發展。

阮孟強強調:“特別都市法將確定許多要求和條件,使胡志明市能夠建立統一、同步且卓越的法律框架,明確該市作為超級都市、經濟社會發展引領者的角色;加強從市級政府到基層的分級分權。從而疏通、調動和有效發揮資源和權限。”

重點在於實質性的分權和授權

越南特別都市政府:構建穩定、靈活的體制框架

司法部副部長阮青秀在研討會上表示,為胡志明市制定特別都市法是一項既緊迫、又困難、壓力大的任務,尤其是在準備時間非常短的情況下。他認為,胡志明市有許多特殊問題,為其設計單獨機制已經非常複雜。

阮青秀認為,胡志明市應緊抓總書記、國家主席的結論,本著“全國為胡志明市,胡志明市為全國”的精神,從而明確該法的名稱和調整範圍是專門針對胡志明市的。

司法部副部長表示,中央已為該法確立了六大重點方向,包括:治理體制和分權的突破;具體化中央戰略決議;創新規劃;調動資源發展基礎設施;加強區域聯動;以及處理該市的瓶頸問題,如交通、洪澇和環境汙染。

因此,胡志明市需要聚焦於解決這六大問題的機制和政策,以實現跨越式發展。

阮青秀表示,該法的最大重點必須是向胡志明市實質性的分權和授權。他特別強調,應授予胡志明市人民議會更多權力,以頒佈規範性法律文件,主動處理地方出現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