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斯聯合聲明:提升關係為全面夥伴

越南《年輕人報》電子版介紹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於2026年5月7日至8日對斯里蘭卡進行國事訪問期間發表的《越南-斯里蘭卡關於提升關係為全面夥伴的聯合聲明》全文。

1. 應斯里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總統阿努拉·庫馬拉·迪薩納亞克的邀請,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於2026年5月7日至8日對斯里蘭卡進行國事訪問。5月8日在科倫坡總統府,蘇林總書記、國家主席出席以21響禮炮歡迎的隆重儀式並與斯里蘭卡總統舉行會談。兩位領導人還共同主持聯合新聞發佈會,向胡志明主席紀念碑獻花。

蘇林總書記、國家主席與總理哈里尼·阿馬拉斯里亞會晤並共同出席在科倫坡舉行的越南-斯里蘭卡貿易、投資與旅遊論壇開幕式;會見議長賈加特·維克勒馬辛哈並在斯里蘭卡議會發表講話。

2. 此次訪問重申了55多年來在相互尊重、共同價值觀以及致力於和平、穩定與發展的承諾基礎上培育的傳統友誼與信任。雙邊關係因對和平、獨立、自強的共同渴望,以及對安全、經濟繁榮、可持續發展、遵守包括《聯合國憲章》在內的國際法的共同願景而進一步得到推動。

3. 在會談中,迪薩納亞克總統熱烈祝賀蘇林同志繼續被信任選舉為越共中央總書記和國家主席,體現了深厚的信任。迪薩納亞克總統表示堅信,在蘇林總書記、國家主席的英明領導下,越南將繼續取得巨大成就並實現更可持續發展。兩位領導人就共同關心的雙邊、地區和國際問題進行了全面深入的交流。雙方對兩國傳統友誼與多領域合作的發展表示滿意,並正式宣佈將雙邊關係提升為全面夥伴。以此提升,兩位領導人承諾繼續鞏固和加強友好合作,建立高度政治互信,擴大合作規模與深度,在所有領域實現全面務實合作。此次提升也基於尊重國際法、獨立、主權、領土完整、政治制度和不干涉內政的原則。

越斯聯合聲明:提升關係為全面夥伴

一、政治、國防、安全合作

4. 兩位領導人同意繼續加強各級別、各渠道的接觸與交流,包括民間交流,以深化兩國政治互信,同時強調有效落實現有雙邊合作機制的重要性。

5. 雙方還同意推動兩國立法機構合作,通過各委員會間的交流,特別是女議員小組和青年議員小組;推動成立越南-斯里蘭卡友好議員小組。

6. 雙方同意有效落實2011年簽署的國防合作備忘錄;鼓勵更務實的合作活動,特別是聯合國維和部隊培訓;同意在國防設備維修與採購服務等領域合作;加快談判,爭取簽署國防領域合作協議以奠定合作基礎;加強信息交流與國防技術轉讓合作。

7. 兩位領導人重申加強安全合作的承諾,同意有效落實安全對話機制;審查並更新2009年簽署的打擊犯罪合作協議;協調打擊跨國犯罪、網絡犯罪、恐怖主義、非法移民;擴大海上安全、警察和網絡安全合作。

8. 雙方同意通過談判簽署新的兩國司法部合作備忘錄以替代2013年簽署的已失效備忘錄,加強法律與司法領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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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經濟、貿易、投資、農業、能源、科技合作

9. 兩位領導人強調雙邊貿易與投資合作的重要性。雙方同意提高混合貿易小組委員會機制的實效,採取切實措施加強貿易合作,包括貿易便利化、信息交流和企業促進。兩位領導人認識到擴大經濟合作的巨大潛力,同意到2030年實現雙邊貿易額10億美元的目標。在此背景下,越方注意到斯方希望早日成為《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成員。

10. 兩位領導人還同意繼續大力推動兩國間的投資流動。越方高度評價斯里蘭卡在越南的投資;斯方表示希望吸引更多來自越南的投資。雙方將繼續改善投資營商環境;致力於在基礎設施、電信、教育、醫療、高科技農業、農水產品加工、食品、零售、物流、旅遊基礎設施和可再生能源等領域打造若干標誌性項目。

11. 雙方同意推動生物技術、信息技術、電氣、電子和自動化等領域的科研與技術開發合作;推動簽署數字化轉型合作文件;鼓勵併為信息技術產品與服務開發合作提供便利。

12. 兩位領導人重申加強農業、林業、漁業等優先領域合作的承諾,同時強調知識分享和能力建設倡議的重要性。雙方還同意積極落實2009年農業合作發展備忘錄基礎上的2024-2026年工作計劃,並準備下一階段計劃。

13. 斯方提議越南根據政府間協議提供用於水稻種植的化肥。鑑於農業對兩國的重要性以及當前供應方面的挑戰,越方將積極考慮此提議。

越斯聯合聲明:提升關係為全面夥伴

三、擴大文化、教育、宗教合作及民間交流

14. 認識到兩國建立在悠久友誼、跨越數世紀的佛教交流以及共同價值觀和豐富文化遺產基礎上的良好關係,雙方同意推動文化遺產保護與弘揚合作;加強制定和實施文化、歷史、體育交流與推廣項目;加強佛教組織間的聯繫;推動跨文化對話並研究組織論壇、朝聖活動,逐步共同主辦地區和國際佛教活動。

15. 兩位領導人強調確保有效落實信息與傳媒領域現有雙邊機制的重要性;同意合作製作介紹兩國文化、人民和歷史的廣播、電視節目。

16. 在教育合作協定框架內,雙方同意鼓勵兩國大學、研究院所間的聯繫,開展學生、研究生交流。

17. 兩位領導人注意到今年內開通兩國間直飛航線的努力取得進展,旨在加強連接,有效促進旅遊、貿易合作及民間交流。

18. 斯里蘭卡和越南認識到促進兩國友好協會、團結協會間合作的重要性;同意加強友好交流活動,包括青年、婦女交流,並進一步擴大民間交流。

四、多邊合作及在共同關心的地區和國際問題上密切協調

19. 兩位領導人重申加強地區和多邊合作的重要性,特別是在東盟地區論壇框架內,將其視為對話、建立信任和就共同關心問題進行務實合作的重要平臺。兩位領導人高度評價密切協調,包括近期共同主持的東盟地區論壇關於救災的閉會期間會議,並同意繼續加強災害管理和人道主義援助合作。斯方表示希望成為東盟部門對話夥伴,並感謝越南在此問題上的持續支持。

20. 斯里蘭卡和越南重申維護和平、穩定和航行自由的重要性,同時強調尊重和遵守國際法,特別是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意義,以確保穩定和平的國際海洋秩序。

21. 雙方同意支持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多邊主義;同意加強密切協調,在聯合國、不結盟運動、南南合作、各國議會聯盟、亞太議會論壇和東盟議會間大會等國際和地區論壇及組織中相互支持。

22. 兩位領導人還就全球挑戰進行了交流,包括氣候變化;強調共同行動的重要性,特別是通過氣候融資和技術轉讓支持發展中國家。雙方同意推動在預防和打擊恐怖主義、跨國犯罪、網絡犯罪方面的合作。斯里蘭卡表示支持在河內設立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地區網絡犯罪中心的倡議。

23. 訪問期間,兩國簽署了多項安全、科技、宗教、文化、信息與傳媒合作文件。

24. 蘇林總書記、國家主席衷心感謝斯里蘭卡政府和人民在代表團對斯里蘭卡進行國事訪問期間給予的隆重、親切和熱情的接待。

簽署文件附錄

1. 越南公安部人民警察學院與斯里蘭卡公安與議會事務部國家警察學院之間的諒解備忘錄。

2. 越南科技部與斯里蘭卡科技部關於科技領域的合作備忘錄。

3. 越南民族宗教事務部與斯里蘭卡佛教、宗教與文化部之間的諒解備忘錄。

4. 越南文化、體育與旅遊部與斯里蘭卡佛教、宗教與文化部之間的文化合作備忘錄。

5. 越南文化、體育與旅遊部與斯里蘭卡衛生與大眾傳媒部之間的信息與傳媒領域合作備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