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廣寧省人民法院繼續開庭初審被告人裴庭慶及其18名同夥的特別嚴重毒品案。

庭審中,檢察院代表對涉案被告人提出了量刑建議。
被告人裴庭慶因殺人罪被建議判處死刑,因非法買賣毒品罪被建議判處死刑,因非法儲存、使用軍用武器罪被建議判處9至10年有期徒刑,因故意毀壞財產罪被建議判處4至5年有期徒刑。數罪併罰,裴庭慶被建議執行死刑。
被告人何商海因殺人罪被建議判處無期徒刑,因非法買賣毒品罪被建議判處死刑,因非法儲存毒品罪被建議判處7至8年有期徒刑,因組織非法使用毒品罪被建議判處8至9年有期徒刑,因非法儲存、使用軍用武器罪被建議判處2至3年有期徒刑。數罪併罰,何商海被建議執行死刑。
檢察院還建議對被告人吳文宣、阮友登因非法買賣毒品罪判處死刑。
對於被告人何光山,檢察院建議因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因非法買賣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因非法儲存、使用軍用武器罪判處2至3年有期徒刑。數罪併罰,何光山被建議執行無期徒刑。
被告人黃文東因殺人罪被建議判處20年有期徒刑,因非法買賣毒品罪被建議判處無期徒刑,因非法儲存、使用軍用武器罪被建議判處2至3年有期徒刑。數罪併罰,建議執行無期徒刑。
被告人阮氏芳因非法買賣毒品罪被建議判處無期徒刑,因非法儲存毒品罪被建議判處7至8年有期徒刑,因組織非法使用毒品罪被建議判處8至9年有期徒刑。數罪併罰,建議執行無期徒刑。
被告人楊進秀、阮文靈均因非法買賣毒品罪被建議判處無期徒刑。
庭審中,檢察院代表還建議對被告人丁文節因非法買賣毒品罪判處20年有期徒刑,因包庇罪判處18至24個月有期徒刑。數罪併罰,建議執行21年6個月至22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阮光思因非法買賣毒品罪被建議判處20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阮友壯被建議判處14至16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裴春賢、吳氏詩被建議判處24至30個月有期徒刑;趙氏賢、爐文明被建議判處15至18個月有期徒刑;趙阮淮商、阮氏幸被建議判處15至18個月有期徒刑但緩刑,考驗期30至36個月,均因包庇罪。
被告人武鴻山因非法儲存、買賣軍用武器罪被建議判處18至24個月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