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審判決後,55名被告人上訴要求減刑。審判庭接受了15名被告人的上訴,將刑期減少1至2年,或將監禁改為緩刑。
上訴法院駁回了上訴,維持對被告人段友亮(TSL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因偽造工作和行賄罪判處25年監禁的判決。
同一罪名,被告人阮河玲(被告人阮南慶的妻子,前政府辦公廳幹部)被維持3年6個月監禁的判決。其他一些被告人的上訴也被駁回,維持原判。
審判庭認定被告人的行為特別嚴重,影響了檢測活動,為生產假冒偽劣產品創造了條件,危害了消費者,尤其是兒童。
儘管在上訴階段,被告人段友亮、阮友傳(前TSL公司技術副經理)、陳明心(前Avatek公司副經理)等補充了許多減刑情節,如家庭主要勞動力、有革命功績、獲得獎勵、有年幼子女等,但法院認為一審的處罰是有依據的。
根據初審判決,被告人段友亮和胡氏青芳(Avatek公司經理)是主謀。出於私利,兩人指示下屬出具虛假的檢測結果單。
為了吸引客戶和提高利潤,段友亮和胡氏青芳一致同意製作虛假的測試結果單,供客戶用於產品公佈。
在TSL公司工作期間,胡氏青芳指示副經理、部門主管和員工接觸客戶,拉攏他們參與。
從2023年3月到2025年4月,胡氏青芳分離出來成立了Avatek公司,繼續指示同夥發行虛假檢測單。兩家公司TSL和Avatek共發行了超過22萬份虛假測試結果單。
值得注意的是,Avatek正是檢測Kera糖果產品的單位,該案涉及Quang Linh Vlogs和選美皇后Thuy Tien。為了合法化該產品的生產和流通,Chị Em Rọt公司股東集團僱傭了阮峰執行產品公佈手續。
Avatek也是Z Holding公司生產假冒食品案中Hiup牛奶產品的檢測單位。
在初審階段,被告人段友亮因偽造工作罪被判處18年監禁,因行賄罪被判處7年監禁,合併執行25年監禁。
被告人胡氏青芳因同樣的兩項罪名被判處27年監禁。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2年緩刑至17年監禁不等的刑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