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壓器緊鄰我家花園。前幾天發生電力故障,電力員工要求進入我家花園內維修,因為外面無法搭梯子。那麼,如果我拒絕讓他們進來維修,是否合法?慶和省居民陳輝明先生提問:
廣義省司法廳律師範文忠回答如下:
根據《電力法》第9條關於電力活動和用電中禁止行為的規定:
1. 未經許可進行電力活動。
2. 竊電。

3. 竊取電力設備和器材。
4. 破壞電力設備和器材、電力工程。
5. 使用易燃易爆、腐蝕性物質及其他行為損壞、造成電力工程事故。
6. 違反規定合閘、斷電。
7. 違反電力工程保護、電力安全及水壩、水庫安全規定。
8. 種植樹木、鑽探、挖掘、填土、建設工程、開採礦產、船舶停泊、排放廢水、腐蝕性物質、放風箏、飛行物及其他違反電力工程安全保護走廊法律規定的活動。
9. 直接使用電力作為保護手段,但本法第69條第4款規定的情況除外。
10. 提供不準確、缺乏透明度的信息,侵犯電力活動和用電中機構、組織、個人的合法權益。
11. 阻礙有權機構、組織、個人維修、改造、處理電力工程事故、檢查監督電力活動和用電。
12. 在電力活動和用電中刁難、騷擾、非法牟利。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您不得阻礙職能機構維修、處理電力工程事故,尤其是在緊急火災爆炸情況下。
如維修過程中對樹木、房屋或其他財產造成影響或損失,您可以要求電力機構的單位或負責人按規定賠償或提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