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5月20日),前衛生部長阮氏金進(67歲)被河內市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罪名是違反國家財產管理和使用規定,造成浪費和損失。
阮氏金進於2025年7月被起訴,目前被採取保釋措施。有4名律師在法庭上為這位前部長辯護。
本案的審判委員會由5人組成,審判長是阮春文。有5名檢察官在法庭上行使公訴權。
此案在河內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預計持續6天。
同罪名下,法院還審理了陶春生(SHT諮詢投資建設股份公司經理)以及衛生部的3名重點醫療項目管理委員會成員:陳文生(技術預算處處長)、阮戰勝(原管委會主任)和阮金忠(原副主任)。
阮戰勝和阮有俊(兩位原管委會主任)被指控違反國家財產管理和使用規定,造成浪費和損失,並收受賄賂,涉嫌從承包商處收受總額超過1000億越南盾。
黎清添(紅河南岸有限責任公司經理)則被指控詐騙侵佔財產。

白梅醫院和越德醫院的第二分院項目(總投資近10萬億越南盾)自2014年啟動,多次延期至2024年,但仍未完工。
根據起訴書,在選擇和實施10個招標包的過程中,阮氏金進、阮戰勝和一些個人存在多項違規行為,包括“暗示”指定未經批准的國外諮詢機構、偽造指定招標文件、無依據批准承包商選擇計劃等。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阮氏金進及衛生部、重點醫療管理委員會和相關單位的若干個人存在違法行為,導致項目停滯、延期,未能實現既定目標。兩個項目停工近四年,給國家財政造成巨大損失和浪費。
起訴書指出,儘管條件不具備,項目仍開工建設,質量管理鬆懈。在撥付約50%資金後,工程停工近4年,造成超過7330億越南盾的浪費,僅指定招標一項違規行為就導致702億越南盾的損失。
檢察院指控,前部長阮氏金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在批准選擇國外承包商制定項目、制定建築設計方案以及批准兩個項目承包商選擇計劃時存在違規行為。
起訴書稱,阮氏金進的違規行為導致兩個項目停滯、延期,未能實現既定目標,與下屬一起造成國家財產損失和浪費超過8030億越南盾。
值得注意的是,在案件調查過程中,公安部偵查機關收到10家承包商的犯罪舉報。舉報內容相同,均指控阮戰勝要求承包商在獲得付款或預付款時支付相當於合同價值5%的“回扣”。
由於希望阮戰勝提供便利,不在施工和結算過程中製造困難,承包商不得不按上述要求行事。阮戰勝退休後,阮有俊接任管委會主任,這一支付“回扣”的慣例得以延續。
起訴書稱,實施兩個項目10個施工承包包的承包商直接向阮戰勝支付了總計884億越南盾。
自2017年9月起,阮戰勝退休後,犯罪嫌疑人阮有俊出任管委會主任,雖未直接與承包商協商,但仍“繼續運作收錢機制”。
然而,由於實施困難,只有三家承包商向阮有俊支付了總計121億越南盾。承包商送錢的行為大多在兩位原管委會主任的辦公室進行。
根據起訴書,調查過程中,阮戰勝承認與承包商協商並收受錢財。阮戰勝供稱,從承包商處收到884億越南盾後,他向時任衛生部長阮氏金進支付了129億越南盾和10萬美元。
阮戰勝供述,他向紅河南岸有限責任公司經理黎清添支付了200萬美元(相當於超過460億越南盾),以尋求中央檢查委員會的檢查組干預,從而免於紀律處分。但黎清添並未將錢交給任何個人或組織,而是佔有了這筆錢。
阮有俊則供稱,從三家承包商處收到121.7億越南盾後,他向阮氏金進支付了50億越南盾。
在調查機關,阮氏金進承認多次從阮戰勝處收受錢財,總額為25億越南盾。這位前部長還從阮有俊處一次性收到50億越南盾。她堅稱下屬未告知她這些錢的來源。
調查機關已對阮氏金進和其下屬進行對質,雙方堅持關於送錢和收錢金額的供述。
根據起訴書,各犯罪嫌疑人及涉案人員家屬已繳納總計635億越南盾的賠償金,其中前部長阮氏金進繳納了145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