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衛生部允許從7月1日起在哪些情況下透露胎兒性別?

越南衛生部剛剛發佈了第11號通知,規定了允許通知和透露胎兒性別的疾病清單,以用於診斷和治療,該通知自7月1日起生效。

上述通知指導了胎兒性別的確定和通知僅在必要情況下進行,涉及醫學、遺傳疾病或性別發育異常。

具體來說,越南衛生部明確,用於診斷和治療的胎兒性別確定是使用專業技術確定胎兒的性染色體對、性別分化基因或性別表型,以用於診斷具有不同性別表現特徵的遺傳疾病。

用於診斷和治療的性別相關疾病是指與性染色體或影響性別確定和發育過程的基因相關的遺傳性或先天性殘疾、疾病和綜合徵。

其中,確定胎兒性別對於診斷、預後、治療或預防疾病具有重要意義。

性連鎖遺傳性疾病是位於性染色體上的基因變異導致的一組疾病。

性別發育異常是由於性染色體、性腺或生殖器官異常而導致非典型性別發育的先天性狀況。

因此,允許通知和透露胎兒性別的疾病清單用於診斷和治療,需確保所披露的機制與性別直接相關,並對產前、新生兒期的診斷、預後或處理決策具有臨床意義。

包括性別相關疾病、性連鎖遺傳性疾病、性染色體數量或結構異常、性別發育異常。

因此,這並不是根據家庭正常需求透露胎兒性別的情況。

該通知附帶的疾病清單包括137種與性別相關的疾病、綜合徵和遺傳異常。

其中包括許多相當常見或廣為人知的疾病,如G6PD缺乏症、血友病、特納綜合徵、克蘭費爾特綜合徵、脆性X綜合徵、性別發育異常、肌營養不良、某些脊髓性肌萎縮症、先天性生殖器官畸形等。

此外,還有許多罕見病,如先天性免疫缺陷、遺傳性代謝紊亂、性染色體異常或多發性畸形綜合徵。

醫療機構負責人需對違反規定透露胎兒性別的情況負責。

通知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必須在進行檢查和診斷前後提供諮詢,清楚解釋檢查結果的意義、侷限性以及可能遺漏某些疾病的可能性。

如果醫療機構負責人允許在非指定目的或未經許可的情況下透露胎兒性別,則將承擔責任。

越南衛生部還明確指出,如果由於技術限制、篩查方法、缺乏風險因素或出現新的變異而導致未能檢測到性別相關的疾病、殘疾或遺傳綜合徵,從而未能提供用於診斷和治療的胎兒性別信息,則不視為違反專業規定。

越南衛生部責成人口總局牽頭指導、檢查並定期更新疾病清單,以適應專業和技術進展。

其他專業單位將指導、監督和檢查醫療機構在胎兒性別確定用於診斷和治療過程中遵守規定的情況,並按權限處理違規行為或將案件提交給有權限的機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