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為妻子增加1個月產假,丈夫在生第二個孩子時增加5天休假

10月8日下午,在國會常務委員會第50次會議上,衛生部部長陶紅蘭提交了人口法草案的呈文。

與現行人口條例相比,草案補充了關於政策和措施的規定,以維持替代生育水平,減少出生性別失衡。

同時,還提出了關於支持老年人護理、人力資源開發、信息提供和處理、通知和舉報侵犯和阻礙老年人行使合法權利以適應人口老齡化等的政策。

實施婚前諮詢和健康檢查,以及產前和新生兒篩查、診斷和治療,以提高人口質量…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維持替代生育水平,草案提出了多項措施。其中包括提議在生第二個孩子時增加產假時間。具體來說,母親可以額外休假1個月;父親在妻子生孩子時可以額外休假5個工作日。

草案提議:“對少數民族婦女;在35歲前生育兩個孩子的婦女;低生育率地區的婦女提供生育時的財政支持。”

此外,生育兩個孩子的婦女或有兩個親生子女但沒有妻子或妻子已故的男性優先購買或租賃社會住房。政府將規定支持內容和最低支持水平。

根據各時期的社會經濟條件和預算平衡能力,地方政府規定支持對象、內容和水平,確保支持水平不低於政府規定的支持水平。

草案設定了減少出生性別失衡的目標。其中,草案規定鼓勵將不重男輕女、不選擇出生性別的內容納入社區公約和規定。

“對從事醫療職業的人員,如果其行為向客戶公佈、通知或透露胎兒性別信息,將暫停執業,除非根據衛生部規定為診斷和治療與性別相關的遺傳疾病而確定性別的情況。

暫停執業將根據醫療診斷和治療法律的規定執行,”草案明確規定。

提議為妻子增加1個月產假,丈夫在生第二個孩子時增加5天休假

在審議法律草案時,文化和社會委員會主任阮德榮表示,有意見建議從企業和勞動者角度評估在生第二個孩子時增加產假時間的規定的影響。

因為增加夫妻產假福利可能讓僱主在招聘女性勞動者時感到擔憂。需要制定政策或解決方案來平衡和協調各方利益。

有意見認為,仍有一部分人未參加醫療保險,將無法獲得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定期產檢和生育費用。

因此,建議在法律草案中規定對未參加醫療保險的婦女提供定期產檢和生育支持的措施,同時規定各法律之間的統一。

建議研究規定,對生育兩個孩子的婦女提供財政支持,其中在35歲前生育兩個孩子的婦女群體獲得更高水平的支持…

法律和司法委員會主任黃清松指出,2024年胡志明市的生育率僅為每名婦女1.39個孩子,這個問題與高生活成本原因相關。

因此,除了已提出的政策外,他建議採取全面、根本和長期的措施,讓人們結婚、生育兩個孩子,確保替代生育水平。

此外,受支持的人數仍然較低,因此,他提議制定對不孕夫婦的財政支持政策。

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阮清海認為,現在不僅已婚人士不願生育、少生育,甚至出現不願結婚和沒有經濟條件結婚的現象。原因是房價、子女教育和醫療費用非常高…

她認為,不僅要有對生育兩個孩子的婦女的支持和鼓勵政策,還需要有鼓勵年輕人結婚和生育的政策。

她建議支持政策不僅針對在35歲前生育兩個孩子的婦女,還應支持在30歲前生育的婦女。

國會主席陳青敏表示,生育兩個孩子,減少人口老齡化壓力,符合人權。“現在,幹部、公務員和職員已允許生育第三個孩子,不像以前那樣受到紀律處分,”國會主席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