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出租房必須達到每人4平方米的標準?

根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2026年第23號決定關於管理、支持獨棟住宅出租用於居住的規定,自2026年5月1日起,胡志明市出租房必須遵守若干條件。

出租房必須達到消防安全標準

首先,上述決定要求出租房主必須註冊營業執照。鄉級人民委員會進行核查,並建議符合條件的出租房主進行註冊。

出租房面積必須達到每人至少4平方米。這是出租房主和租房者最關心的規定。平均面積按出租房使用面積除以居住人數計算。

消防通道必須滿足消防車輛暢通、安全通行的條件,並且必須能夠到達住宅位置。

同時,消防通道必須滿足標準,如路面淨寬不小於3.5米,最小高度4.5米,並確保隨時暢通。

如果通往出租房的消防通道不滿足上述標準,則出租房位置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如果出租房的消防高度不大於15米,則消防車停車點與建築的距離不超過400米。

如果出租房的消防高度大於15米至25米,則消防車停車點與出租房的距離不超過200米。

出租房必須制定逃生方案、防火分隔措施,並配備消防設備。具體而言,出租房內的每個房間(住宅)必須至少有一個逃生出口或與逃生出口相連的通道。

火災危險區域(如廚房)必須與大廳和樓梯通過1類防火隔牆、防火門隔開,通向走廊的房門必須採用難燃材料。

用於出租的住宅或出租房必須配備最低限度的消防設備,包括:消防指令和逃生指示;救援輔助工具,包括斧頭、錘子、撬棍、手提式滅火器(至少2個乾粉滅火器),以及通過門鈴、警報器、揚聲器、聲音向各房間、樓層發出火災報警的設備。

規定適用於2024年7月1日前運營的出租房

上述規定適用於在2024年7月1日前已運營的用於出租的獨棟住宅。不適用於旅遊住宿場所、7層及以上住宅(或體積5000立方米及以上)、無證或不符合規劃的房屋,以及少於20間出租房的出租房。

因此,目前少於20間房間的出租房無需適用上述標準。

對於不達標的出租房,規定也出臺了一些支持政策。

具體而言,出租房主可享受優惠貸款,用於改造、升級、補充消防設備或擴大出租房面積以達到標準。

如果某個出租房無法改造以滿足上述最低標準,則出租房主可獲得貸款支持,以轉換其他商業模式。

居住在達標出租房並登記居住的租房者,可適用非經營類別的電價和水價標準,並享受有關生活用電和水價的支持政策。

本規定有效期至202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