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建設廳提議擴大獨棟住宅免辦建設許可證範圍,減少手續、加強事後檢查

關於在胡志明市轄區內免辦建設許可證的規定草案,由建設廳正在向市人民委員會提供參謀,以落實《城市發展法》第15條的規定。

擴大獨棟住宅免辦建設許可證的範圍

根據現行《建設法》的規定,四級工程、規模在7層以下、建築總面積不足500平方米的獨棟住宅,且不屬於下列任一區域(城市總體規劃中確定的職能區、城市發展區;省級、市級城市總體規劃以及經濟區總體規劃、國家旅遊區總體規劃中確定的職能區、農村居民區、城市發展區;鄉級總體規劃中確定的建設區域;已有建築管理規定的區域)的,才可免辦建設許可證。

然而,建設廳的提議已將免辦建設許可證的範圍擴大到本市轄區內家庭戶、個人和組織的獨棟住宅工程,其規模在7層以下(自工程所在地面標高起算),建築總面積不足500平方米,且屬於已有城市建築管理規定、或已獲批的1/500詳細規劃或單獨城市設計的區域。

上述規定的獨棟住宅工程最多可建1層地下室,並可免辦建設許可證。

針對上述提議,建築工程師阮孟長表示,建設廳的提議已大幅擴大了免辦建設許可證的範圍,以適應高速城市化進程以及日益增長的住房建設和城市整飾需求。

原因在於,頒發建設許可證是經常發生、直接影響到民眾、家庭戶、組織和企業的行政手續之一。

根據2026年前9個月的建設許可證發放數據,全市共記錄到超過31700份建設許可證(含免辦建設許可證的情形),建築總面積約超過760萬平方米。其中,高達99.9%的許可證由各坊、鄉、特區人民委員會頒發。

“如此龐大的檔案辦理量表明,建設廳對建設許可證辦理手續進行梳理和精簡,對民眾具有切實意義。”建築工程師阮孟長說。

胡志明市建設廳提議擴大獨棟住宅免辦建設許可證範圍,減少手續、加強事後檢查

加強事後檢查,減少手續和成本

過去一段時間,胡志明市正按照政府總理的指示,大力推進精簡行政手續,尤其是在免辦建設許可證領域。

此外,已生效的《城市發展法》也使本市有了迅速落實突破性政策的依據。

胡志明市建設廳民用和工業工程管理局局長阮玉海在接受《青年報》採訪時表示,該草案旨在具體化市人民委員會關於規定免辦建設許可證工程的職權。

據阮玉海介紹,擴大獨棟住宅免辦建設許可證的範圍,將幫助組織、企業、家庭戶和個人減少準備檔案和辦理許可手續的時間和成本。對於獨棟住宅,民眾可依據已獲批的建築管理規定、詳細規劃或單獨城市設計來確定建設條件。

同時,擴大免辦建設許可證也有助於減輕相關國家機關在建設許可方面的工作負擔,從而將資源集中用於規劃信息公開、接收開工通知、指導和事後檢查工作。

“草案將管理方式的重心轉向管控規劃、建築條件、開工通知、事後檢查,並增強投資業主的自我管控責任。

在免辦建設許可證的同時,草案還明確界定了國家機關與投資業主、設計承包商、監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之間的責任。

免辦許可證並不排除工程安全、消防、環境、交通、技術基礎設施以及在發生違規時予以處理等要求……”阮玉海強調。

胡志明市建設廳提議擴大獨棟住宅免辦建設許可證範圍,減少手續、加強事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