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下午,中央檢查委員會發布第六次會議公報,表示已審議並提出對原北江省(現為北寧省)黨委違規黨員的紀律處分建議。

中央檢查委員會認定裴文海同志,原中央委員、原省委書記、北江省人民議會主席,在履行職責、任務過程中違反了黨的規定和國家法律,在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方面存在違規行為。

他還違反了黨員不得從事的行為規定和表率責任,’造成極其嚴重的後果,對黨組織和地方、機關、單位的聲譽產生惡劣影響,必須執行紀律處分’。

越南北江省原省委書記裴文海'違反規定造成極其嚴重後果'

阮文靈先生(原省委副書記、省人民委員會主席)、賴青山先生(原省人民委員會常務副主席)、鄭友勝先生(原計劃投資廳廳長)、裴世山先生(原交通廳廳長)、範江先生(原建設廳廳長)、阮進圭先生(原財政廳廳長)、阮文凱先生(原農業與農村發展廳廳長)、阮文山先生(原交通廳副廳長)違反了黨的規定和國家法律,在履行職責、任務過程中,在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方面存在違規行為;違反了黨員不得從事的行為規定和表率責任。

上述個人的違規行為’造成嚴重後果,對黨組織和地方、機關、單位的聲譽產生惡劣影響,必須執行紀律處分’。因此,中央檢查委員會對阮文靈、賴青山、鄭友勝、裴世山、範江、阮進圭、阮文凱、阮文山等先生給予警告處分。

裴文海先生被中央檢查委員會建議有權機關審議紀律處分。裴文海現年66歲,北寧省人,是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擁有黨的建設碩士學位、教育心理學學士學位。他於2015年至2020年擔任北江省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