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下午,中央检查委员会发布第六次会议公报,表示已审议并提出对原北江省(现为北宁省)党委违规党员的纪律处分建议。
中央检查委员会认定裴文海同志,原中央委员、原省委书记、北江省人民议会主席,在履行职责、任务过程中违反了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在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他还违反了党员不得从事的行为规定和表率责任,'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对党组织和地方、机关、单位的声誉产生恶劣影响,必须执行纪律处分'。

阮文灵先生(原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赖青山先生(原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郑友胜先生(原计划投资厅厅长)、裴世山先生(原交通厅厅长)、范江先生(原建设厅厅长)、阮进圭先生(原财政厅厅长)、阮文凯先生(原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厅长)、阮文山先生(原交通厅副厅长)违反了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在履行职责、任务过程中,在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方面存在违规行为;违反了党员不得从事的行为规定和表率责任。
上述个人的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对党组织和地方、机关、单位的声誉产生恶劣影响,必须执行纪律处分'。因此,中央检查委员会对阮文灵、赖青山、郑友胜、裴世山、范江、阮进圭、阮文凯、阮文山等先生给予警告处分。
裴文海先生被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有权机关审议纪律处分。裴文海现年66岁,北宁省人,是第十二届中央委员;拥有党的建设硕士学位、教育心理学学士学位。他于2015年至2020年担任北江省委书记。
(编译:Ivy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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