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越南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計劃,建設廳將牽頭協調各廳局和鄉人民委員會,按照城鎮分類規定審查評估各項條件、標準和指標,以便鄉升坊。

評估工作依據標準體系和評分表進行,確保符合已批准的城鎮規劃。

各廳局負責指導、提供和確認管理職能範圍內的數據。各鄉人民委員會負責收集、計算數據,編制城鎮類型認定檔案,評估城鎮發展水平,並呈報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

根據規定,II類、III類城鎮必須達到100分制中的至少75分,並滿足各項標準的最低分數門檻。鄉級行政單位在達到相應標準75分以上時,方可被認定為達到城鎮發展水平。

由原鎮形成的鄉將優先考慮認定為城鎮類型。建議立即對符合條件、標準和要求的鄉進行城鎮認定,尤其是由原鎮形成的鄉,優先認定為III類城鎮。

建設廳被指定為常設機構,牽頭跟蹤、彙總和督促計劃,建議成立跨部門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分、審核方案,並呈報有權限的機構審議決定。

根據上述優先考慮和評估標準,胡志明市可提及霍門縣、古芝縣、茹縣、新宿(平政縣)、芹盛(芹耶縣)等中心區域;原平陽省有油聲、福永、來淵等;原巴地-頭頓省有義交、福寶、隆田、紅土等,這些區域人口密集、基礎設施和服務相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