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萬億大樓爛尾案:Vicem前總經理73歲患癌請求缺席審理

5月27日,河內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前越南水泥總公司(Vicem)董事長、總經理及另外7人的上訴案,該案涉及建造萬億大樓後荒廢。

前Vicem總經理阮玉映(73歲)對初審判決全部提出上訴。

此前,初審法院以兩項罪名判處他15年有期徒刑,並責令賠償610億越南盾。他是13名受審人員中刑罰最重的。

庭審期間,阮玉映因多種疾病坐輪椅到庭。整個審訊過程中,他隨身攜帶藥袋、水瓶,並需律師旁述問題,因其聽力不佳。

在今天的上訴庭審中,阮玉映提交了缺席審理的申請,因其正在接受晚期癌症治療。

越南萬億大樓爛尾案:Vicem前總經理73歲患癌請求缺席審理

除阮玉映外,前Vicem成員委員會主席黎文鍾也提出上訴,請求減刑並重新考慮賠償責任。初審法院判處黎文鍾13年有期徒刑,並責令賠償720億越南盾。

前Vicem項目管理經理餘玉龍被初審法院判處12年6個月有期徒刑,並需賠償500億越南盾。他上訴請求上訴法院重新審查案件損失認定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前Vicem成員委員會成員阮碧水已去世,因此中止案件審理。但初審法院認定,阮碧水的繼承人——其兒子,須承擔160億越南盾的賠償責任。此人也對民事責任部分提出上訴。

上訴法院同時傳喚Vicem代表以受害人身份參與訴訟。

建造12000億越南盾大樓後荒廢

上述人員被指控在Vicem實施建造萬億大樓項目過程中存在多項違規行為,導致項目荒廢10年。

據指控,2006年,黎文鍾簽署文件建議建設部向總理報告,批准Vicem投資“越南水泥總公司運營與貿易中心”項目,總投資額超過4880億越南盾。

該大樓建設規模為25層地上和2層地下,用於辦公室和出租。兩年後,河內市人民委員會決定批准業主在紙橋新區進行項目研究。

隨後,項目總投資額上調,河內市人民委員會頒發投資證書,預計總投資額達14820億越南盾。

越南萬億大樓爛尾案:Vicem前總經理73歲患癌請求缺席審理

在實施過程中,儘管越南建築諮詢總公司(VNCC)尚未發佈項目文件,黎文鍾和阮玉映仍通過Vicem會議指示推進。

餘玉龍繼續簽署呈文,申請項目審定,總投資額分別超過19000億越南盾和27000億越南盾。黎文鍾簽署了批准這些總投資額的決定。

調查結果顯示,兩次批准投資決定均基於VNCC編制的虛假數據,且總投資額高於投資證書所列金額。然而,前Vicem領導團隊未依法進行調整。

法院指控,在項目投資建設過程中,黎文鍾、阮玉映及前Vicem領導團隊故意篡改財務指標和項目經濟效益。

故意不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編制不切實際的投資項目,導致項目無法繼續實施,因無效益可言。

由於前Vicem領導團隊的違規行為,項目於2011年開工,至2015年8月完成主體結構並封頂,但隨後停工,荒廢至今。

Vicem在該項目上總投資12450億越南盾,但至今無法開發利用,造成超過3810億越南盾的損失和浪費。

黎文鍾、阮玉映及前Vicem領導團隊被指控對造成國家財產超過3810億越南盾的損失和浪費負責。

初審判決認定,黎文鍾、阮玉映及部分人員主謀貫穿案件始終。前Vicem領導的行為是造成案件損失和浪費的主要原因,因此應處以最高刑罰。

據指控,各方同意從承包合同付款中抽取5%給Vicem領導,以換取施工便利。中標後,企業向餘玉龍支付32.5億越南盾,由他分給部分Vicem領導獲利。

在之前的初審中,餘玉龍供稱,偶爾收到春節禮物1至2億越南盾並不意外,因為“這些錢不算多”,與當時Vicem幹部平均月收入8000萬至1億越南盾相比。

初審合議庭認定,若繼續投資開發出租,需約100年才能收回成本,同時建議相關機構儘快採取措施處理多年荒廢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