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聯排房屋能否像獨棟住宅一樣免辦建築許可證?

根據規定,某些地區的7層以下獨棟住宅可免辦建築許可證。那麼,7層以下的獨棟住宅和聯排房屋是否相同?能否像7層以下住宅一樣免辦建築許可證?

– 胡志明市律師團阮氏秋心律師回答:

關於獨棟住宅,2023年《住房法》第2條規定:“獨棟住宅是指在獨立地塊上建造的住宅,地塊使用權屬於組織或個人,或租賃、借用的土地,包括別墅、聯排房屋和獨立房屋,用於居住或混合用途。”

關於聯排房屋,根據國家標準TCVN9411:2012(由科技部發布),聯排房屋是家庭、個人建造的獨棟住宅類型,彼此相鄰建造。

這類房屋通常為多層,緊鄰建造形成一排,位於相鄰的地塊中,寬度小於房屋深度,並共用城市區域的基礎設施系統。

根據該國家標準,有兩種類型:臨街聯排房屋(店屋)和帶花園聯排房屋。

臨街聯排房屋是建在街道、商業和服務區(按已批准的規劃)上的聯排房屋。除居住功能外,還可用於商店、辦公服務、出租房、酒店、小型生產場所和其他服務。

帶花園聯排房屋是指在房屋前後有花園的聯排房屋,花園位於每棟房屋的用地內,尺寸按區域詳細規劃統一整排確定。

因此,聯排房屋也屬於獨棟住宅。

根據現行適用的2014年《建設法》(已多次修訂補充),農村地區7層以下、位於沒有城市規劃或沒有經主管國家機關批准的城鄉規劃區域的獨棟住宅,可免辦建築許可證。

自2026年7月1日起,當2025年《建設法》生效時,規模在7層以下、總建築面積小於500平方米且不屬於以下區域(功能區、城市發展區在總體城市規劃中確定;功能區、農村居民區、城市發展區在省級、市級總體城市規劃、經濟區規劃、國家級旅遊區規劃中確定;建設區域在鄉級總體規劃和已有建築管理規定的區域)的獨棟住宅,也可免辦建築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