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警告使用AI製作案件圖片的法律風險

最近,每當發生引人關注的熱點事件時,大量由AI生成的圖片迅速出現在社交媒體上並以驚人速度傳播。

濫用AI工具蹭熱點

“假作真時真亦假”——濫用AI生成圖片的情況正讓不少人感到困惑,難以分辨真假。更危險的是,AI甚至可能讓社交媒體用戶陷入幫助傳播虛假信息、違法的風險。

在接受《年輕人報》採訪時,越南網絡安全諮詢培訓中心ATHEENA主任武登勝表示,越來越多的人使用AI在社交媒體上生成內容以吸引瀏覽量。

這些人通常基於社會關注的重大事件或熱點信息進行“蹭熱度”。

據武登勝稱,許多群體利用機會,使用AI生成與輿論關注的案件相關的逼真圖片和視頻,以吸引眼球、獲取大量瀏覽量,滿足網民對信息的需求。

他說:“使用AI生成圖片和視頻,特別是涉及治安秩序事件的案件,將嚴重影響職能部門的專業工作。混亂的信息會誤導方向、製造煙霧彈,使職能部門難以確定線索、調查原因。”

武登勝還表示,目前許多人跟風使用AI生成圖片和視頻。然而,AI工具的使用者應有責任並需要被實名認證。

使用AI生成圖片的法律風險

據河內律師協會的律師張玉燎介紹,個人和組織如果實施製造、傳播經過剪輯、失實的圖片行為,可能面臨被圖片所有者或作者提起民事訴訟的風險,如果所用圖片受版權保護並受知識產權法律保護,也可能受到行政處罰。

甚至,如果上述製造、剪輯行為旨在誹謗、損害機構、組織的聲譽或個人名譽、人格,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自7月1日起,“提供、分享虛假信息、失實信息、歪曲、誹謗、損害機構、組織聲譽或個人名譽、人格”的行為將被處以最高3000萬越南盾的罰款。

若違法行為嚴重侵犯他人名譽、人格或合法權利和利益,則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對此類行為的最高刑罰可能是現行《刑法》規定的有期徒刑,如《刑法》第155條“侮辱他人罪”、第156條“誹謗罪”或第331條“濫用民主自由權利侵犯國家利益、組織、個人合法權利和利益罪”。

對於使用職能部門公佈的真實圖片,通過AI工具生成其他圖片併發布到社交媒體的情況,可能屬於分享虛假信息、失實信息的行為。根據《網絡安全法》及相關實施指導法令的規定,這是社交媒體用戶被禁止的行為之一。

對於刑事案件,律師張玉燎表示,整個刑事案件的調查、起訴、審判過程必須由有權機關依法進行,並遵守法定程序,核心是《刑事訴訟法》。

他說:“在刑事案件卷宗所需的眾多材料中,涉及犯罪嫌疑人(嫌疑人)的圖片,如姓名、指紋、肖像照片或案發現場照片、調查實驗等,都是訴訟機關確定是否存在犯罪行為、誰是實施者以及犯罪行為程度的關重要材料。”

因此,使用AI描繪嫌疑人肖像或構建案發現場而未加明確說明,可能會讓觀眾誤以為是真實的嫌疑人或案發現場圖片。

“這可能會極大影響公眾對案件的看法,影響案件的客觀事實,甚至可能影響調查機關的工作,”律師張玉燎分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