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0日下午,越南國家主席辦公廳與公安部、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及相關機構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主席2026年大赦決定。
在新聞發佈會上,國家主席辦公廳副主任陳庭才公佈了國家主席蘇林的決定。
根據5月26日的決定,國家主席決定對正在服刑且符合2026年大赦條件的9950名囚犯予以大赦。該決定自2026年6月1日起生效。
政府總理、大赦諮詢委員會主席及成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國家主席辦公廳主任負責執行該決定。
大赦體現了寬大和人道的政策,同時有助於鞏固社會對法律嚴肅性和公正性的信任。這也明確肯定了越南在公正、平等地保障人權和公民權方面的承諾。
近年來的實踐表明,大赦工作嚴謹、規範,在政治、法律、社會和外交等多個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
根據國家主席的決定,獲大赦人員包括正在服有期徒刑、已被減為有期徒刑的無期徒刑犯以及正在暫予監外執行刑罰的人員。
決定還明確了申請大赦的條件,其中正在服有期徒刑、已被減為有期徒刑的無期徒刑犯需有顯著進步、改造意識良好,並按照刑事執行法律規定被評定為服刑表現良好或優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