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0日下午,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与公安部、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及相关机构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2026年大赦决定。
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主席办公厅副主任陈庭才公布了国家主席苏林的决定。
根据5月26日的决定,国家主席决定对正在服刑且符合2026年大赦条件的9950名囚犯予以大赦。该决定自2026年6月1日起生效。
政府总理、大赦咨询委员会主席及成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国家主席办公厅主任负责执行该决定。
大赦体现了宽大和人道的政策,同时有助于巩固社会对法律严肃性和公正性的信任。这也明确肯定了越南在公正、平等地保障人权和公民权方面的承诺。
近年来的实践表明,大赦工作严谨、规范,在政治、法律、社会和外交等多个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根据国家主席的决定,获大赦人员包括正在服有期徒刑、已被减为有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犯以及正在暂予监外执行刑罚的人员。
决定还明确了申请大赦的条件,其中正在服有期徒刑、已被减为有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犯需有显著进步、改造意识良好,并按照刑事执行法律规定被评定为服刑表现良好或优秀。
(编译:Cici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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