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慶和省人民委員會於5月29日發送給越南建設部的公函內容,要求審查和調整南北軸線高鐵項目經過和萊國家級特別遺蹟區域的路線方案。
據慶和省人民委員會介紹,和萊建築藝術和考古遺蹟(位於慶和省順北鄉)於2016年被政府總理列為國家級特別遺蹟。這是中南地區保存相對完好的典型佔婆古建築群之一,在歷史、文化、建築藝術、傳統施工技術和考古方面具有突出的特殊價值。
目前,慶和省正在組織編制和萊國家級特別遺蹟的保護、修復和恢復規劃,遺蹟保護範圍總面積約4.93公頃,包括約1.49公頃的一級保護區(I區)和約3.44公頃的二級保護區(II區)。
在規劃編制過程中,慶和省審查了南北高鐵項目的預可行性研究報告,發現高鐵線路約從km1.246至km1.247段計劃採用高架橋方案穿越遺蹟周邊區域,直接影響到正在編制的遺蹟保護範圍的II區。
然而,慶和省認為,在遺蹟周邊區域建設大型交通基礎設施,可能對歷史文化遺產景觀、建築視線和遺蹟的整體完整性產生不利影響。同時,在施工、地基處理、樁基鑽孔和工程運營過程中,還存在影響考古環境、尚未發掘的考古地層以及構成遺蹟的原始要素的潛在風險。
此外,由於高鐵線路具有大動荷載、高運營頻率和高速運行的特點,施工和運營過程中可能產生長期振動、噪音和技術影響,影響和萊塔這類古老建築的結構穩定性、材料耐久性和保存環境。
慶和省援引《文化遺產法》指出,被定級的遺蹟必須劃分為兩個保護區域:I區為包含構成遺蹟原始要素的區域,必須保持地面和空間的原狀;II區為環繞或毗鄰I區的區域,旨在保護遺蹟的文化景觀,預防和減少可能影響遺蹟、建築物、地形、文化景觀和自然生態系統的負面影響。
該法還規定,在II區內建設工程必須確保不對遺蹟的文化景觀產生負面影響,不得遮擋視線和空間聯繫等。
為確保和萊國家級特別遺蹟的可持續保護,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建議建設部審查並指導全面複核南北高鐵線路經過和萊塔區域的路線方案,研究將線路調整至遺蹟II區範圍之外,確保遺蹟的空間景觀不受破壞,不削弱遺蹟的文化歷史要素和價值,不影響考古環境,並儘量減少對和萊國家級特別遺蹟完整性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