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計劃,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要求必須在2026年10月前完成向投資方移交場地。
根據項目進度管理圖,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詳細布置了20個步驟以完成項目的場地清理工作。
截至目前,項目已進行到第6步,包括:制定項目土地徵收計劃;組織與徵地範圍內土地所有者開會;成立項目補償、安置委員會;發佈徵地通知;發送徵地通知;對需要徵地的853宗地中的837宗進行調查、勘察、測量和清點。
後續步驟將繼續執行,確保在2026年10月前完成場地清理,交付土地用於項目實施。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要求各相關機關單位在補償、安置、土地徵收和向投資方移交Rạch Chiếc國家體育綜合區的場地工作中,保持密切協作,確保按進度進行。
準備充足的安置用地和安置房,用於Rạch Chiếc國家體育綜合區項目的補償、安置和土地徵收工作。
在實施過程中,各機關單位應主動對不配合清點、不接受補償款或不按規定移交場地的情形採取處理機制;加強動員和說服,並在必要時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強制徵地。

集中完成場地移交,確保Rạch Chiếc體育場項目的投資效益
根據已制定的計劃,各相關機關單位應主動制定詳細任務計劃,在各自管轄範圍、權限和地域內執行;按專業領域確保本計劃的任務、職能、目標和要求,以最高的責任感、合規性、實際適用性和工作效率,達成預定進度。
指定農業與環境廳作為牽頭單位,每週跟蹤彙總進度;及時向市人民委員會報告複雜、超出權限的情況。
各機關單位負責組織機構調整和人員安排,確保計劃順利實施與協調。
指定各廳局、部門負責人以及平正坊人民委員會主席主動部署其職責範圍內的任務;認真、集中、高效地組織補償、安置和場地移交工作,以實施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