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下午,在政府例行新聞發佈會上,建設部辦公廳主任林文黃表示,租賃住房已在2023年《住房法》中與待售住房和先租後買住房一同規定。然而,由於快速城市化進程,特別是在各大城市,該細分市場近期發展有限,而需求日益增長。
他表示,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和總理已指示各地方大力推進租賃住房發展。建設部被賦予實施三項重點任務,首先是完善體制和政策。據此,該部將提議修改《住房法》和《房地產經營法》,預計在10月國會會議上提交。修改方向是將主要發展商品房的思想轉向同時發展商品房、社會住房和租賃住房。
“租賃住房被確定為戰略性、長期性的細分市場,服務於廣大民眾,特別是工人、勞動者、學生、幹部、公務員、職員和武裝力量”,黃先生說道。

建設部也在研究土地和金融方面的優惠機制,為企業獲取土地和信貸資金投資租賃住房項目創造條件。除了待售住房,該機構提議優先在各大城市、工業園區、經濟區、動力區和重要經濟走廊發展租賃公寓。
與此同時,該部協調建設租賃住房的標準和技術規範體系,其中注重中、小規模模式的安全和消防要求。
建設部正與河內、胡志明市、同奈、海防和峴港協調,評估各組群的租賃住房需求,避免供需失衡。在此基礎上,該部將建議政府向各地方下達租賃住房發展指標,同時建議為國家和社會資源在該領域的籌集、分配和使用建立有效機制。
黃先生建議各地方主動調查轄區內幹部、公務員、職員、武裝力量、工人和學生的租賃住房需求,以制定投資計劃,配備適當資金。
進一步談到這一內容,政府辦公廳主任鄧春峰表示,發展租賃住房的主張獲得高度共識。近期,總理已與胡志明市、河內、芹苴、海防和北寧等需求大的地方舉行工作會議,以紓解困難,推動社會住房和租賃住房發展。許多地方承諾在6月內啟動租賃住房項目。
此前,在5月19日與政府黨幹事委員會關於新形勢下社會住房發展的會議上,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強調了“住房用於居住而非用於經營、積累”的觀點,並要求將租賃住房確定為截至2030年住房政策戰略支柱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