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內務部正在完善《修改補充〈革命有功人員優撫法令〉若干條款的法令》草案。

更充分地關懷參加保衛祖國戰爭、履行國際義務的人員

值得注意的是,在呈文草案中,越南內務部提議補充一些參加保衛祖國戰爭和履行國際義務的人員進入享受有功人員優惠政策範疇。

具體而言,法令草案按照以下方向修改:民族解放、保衛祖國、履行國際義務的抗戰活動人員是指參加抗法、抗美戰爭,並獲得國家授予抗戰勳章、勝利勳章、抗戰獎章、勝利獎章的人員,或是在北部邊境一線、遠離大陸的海島執行任務的人員。

同時還有在老撾、柬埔寨履行國際義務,並獲得國家授予戰功勳章的人員。

根據草案,政府將詳細規定在北部邊境一線、遠離大陸的海島執行任務的時間以及在老撾、柬埔寨履行國際義務的時間。

在解釋報告中,越南內務部表示,此次修改是在聽取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指導意見的基礎上進行的,其中要求抓緊核查、修改、補充有關革命有功人員優惠政策和法律。

起草機構提出修改法令草案第35條的目標,旨在解決1975年4月30日之後參加保衛祖國戰爭、履行國際義務但尚未獲得類似總結性獎勵形式的人員的政策空白。

內務部明確指出,現行法令的規定尚未覆蓋所有革命有功人員對象。這導致參加保衛祖國戰爭和履行國際義務的人員尚未被承認為革命有功人員。

在當前建設和保衛祖國的任務中,有些人功勳卓著、為國家做出貢獻,獲得了戰功勳章等崇高獎勵,但尚未被承認為有功人員。

因此,越南內務部已與專業機構交換意見並達成一致,按照以下方向修訂草案:將因參加1975年4月30日之後保衛祖國戰爭、履行國際義務立功而獲得國家授予戰功勳章的人員補充到民族解放、保衛祖國、履行國際義務的抗戰活動人員範疇。

這一補充確保落實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關於更充分關懷參加保衛祖國戰爭和履行國際義務的人員的指導精神。

同時確保調整範圍符合修訂法令的目標,避免政策重疊,並確保組織實施中的可行性。

繼續化解實踐中產生的困難和障礙

在採納和解釋報告中,越南內務部表示,通過處理積壓檔案的實際經驗,目前大部分積壓案件都與特別複雜的歷史因素有關。

例如戰爭期間丟失檔案、在秘密條件下進行革命活動的人員、犧牲或受傷但無原始證件、因傷口復發去世的傷殘軍人,或信息、歷史證據不完整且不符合現行規定的情況。

因此,法令草案重點修改補充若干重要規定,以繼續化解實踐中產生的困難和障礙。

特別是審議認定因傷口復發去世的傷殘軍人為烈士,完善秘密活動、特殊任務人員的法律依據。

同時加強分級授權,改革有功人員檔案處理中的行政手續。

除了修改法令外,越南內務部還表示將繼續完善指導實施的文件系統。

內務部將繼續與各部委、地方配合,逐組核查積壓檔案,及時指導化解產生的困難和障礙,力爭基本完成具備條件的積壓檔案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