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新頒佈的第321/2026號法令,政府對革命有功人員的優待補貼標準從27.89億越盾上調至30.12億越盾,即比之前增加8%。
烈士遺骸DNA鑑定的補助標準
該法令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其中,補貼、優待津貼、醫療保險、教育援助及烈士遺骸身份確認等標準,除關於採樣和DNA鑑定的過渡規定外,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對於信息缺失的烈士遺骸採樣,挖掘、撿拾、修整墳墓(不包括新建或重修墓殼)的費用為每座115萬越盾。此前為每座100萬越盾。
租用背景布、帳篷,購買採樣工具、手套、酒精、白酒、物資及其他費用按實際支出結算。第321號法令還規定,烈士遺骸採樣費用為每座5萬越盾,被採樣人員每人可獲得50萬越盾補助。
關於烈士遺骸樣本及信息缺失的烈士親屬樣本,在鑑定機構等待DNA鑑定期間,以原始狀態保存的費用最高為每份樣本每天500越盾。這些內容與原規定保持不變。
該法令明確,對提供信息作為確認烈士遺骸身份依據的組織和個人,經核實成功的每座烈士墓可獲得300萬越盾補助,與之前保持不變。
如果個人按照國家機構計劃採用認證方法直接核實烈士遺骸,則按每人每天基礎工資的0.2倍給予補助,並按實際天數計算。
協助移送烈士遺骸的人員可獲得每人每公里5000越盾的餐費和交通補助(最多3人),比此前增加2000越盾/公里/人。關於烈士祭祀補貼,新規定為每位烈士每年160萬越盾,比2022年起執行的原規定增加20萬越盾。

提高探訪補助及節假日加餐費
該法令還提高了傷殘軍人、病殘軍人、享受傷殘軍人待遇人員及B類傷殘軍人(身體損傷率達81%以上)在節假日和春節期間的加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60萬越盾,比2022年1月1日時提高3倍。可享受加餐的天數包括按《勞動法》和國會決議規定的節假日、春節,以及每年7月27日和12月22日。
休養待遇、輔助器具及矯形器械支持、掃墓、遷移遺骸、烈士墓管理或烈士紀念工程以及其他優待制度,自2027年1月1日起執行。在過渡期內,原規定下的相應制度繼續適用至2026年12月31日。
根據新規定,對於安葬在烈士陵園外的烈士遺骸,國家一次性補助每座墓1000萬越盾的建造費用。
對於安葬在烈士陵園內的烈士遺骸,若新建包含烈士姓名的墓碑在內的墓殼,每座最高補助1000萬越盾(不與陵園建設、升級項目掛鉤)。若改造、升級、修繕烈士墓(含烈士碑),最高補助為新建標準的70%。
原規定寫明,若烈士親屬或祭祀者不願將烈士遺骸安葬於烈士陵園,則可一次性獲得每座墓1000萬越盾的修建補助。
關於掃墓,國家按照從居住地到烈士墓地的距離(最多3人)給予交通費、餐費補助,每人每公里5000越盾。撿拾烈士遺骸的費用補助為每具500萬越盾,這一標準比2021年時增加了100萬越盾。
對於烈士遺骸樣本的挖掘、已獲鑑定結果樣本的歸還及墳墓完善,費用為每座110萬越盾,比原規定增加10萬越盾。
歸還樣本按每座5萬越盾計算。租用背景布、帳篷及其他費用按實際支出結算。信息缺失的烈士遺骸樣本及烈士親屬對照樣本的運輸費用也按實際支出結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