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内务部提议补充享受有功人员优惠政策的情况

越南内务部正在完善《修改补充〈革命有功人员优抚法令〉若干条款的法令》草案。

更充分地关怀参加保卫祖国战争、履行国际义务的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在呈文草案中,越南内务部提议补充一些参加保卫祖国战争和履行国际义务的人员进入享受有功人员优惠政策范畴。

具体而言,法令草案按照以下方向修改:民族解放、保卫祖国、履行国际义务的抗战活动人员是指参加抗法、抗美战争,并获得国家授予抗战勋章、胜利勋章、抗战奖章、胜利奖章的人员,或是在北部边境一线、远离大陆的海岛执行任务的人员。

同时还有在老挝、柬埔寨履行国际义务,并获得国家授予战功勋章的人员。

根据草案,政府将详细规定在北部边境一线、远离大陆的海岛执行任务的时间以及在老挝、柬埔寨履行国际义务的时间。

在解释报告中,越南内务部表示,此次修改是在听取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的,其中要求抓紧核查、修改、补充有关革命有功人员优惠政策和法律。

起草机构提出修改法令草案第35条的目标,旨在解决1975年4月30日之后参加保卫祖国战争、履行国际义务但尚未获得类似总结性奖励形式的人员的政策空白。

内务部明确指出,现行法令的规定尚未覆盖所有革命有功人员对象。这导致参加保卫祖国战争和履行国际义务的人员尚未被承认为革命有功人员。

在当前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任务中,有些人功勋卓著、为国家做出贡献,获得了战功勋章等崇高奖励,但尚未被承认为有功人员。

因此,越南内务部已与专业机构交换意见并达成一致,按照以下方向修订草案:将因参加1975年4月30日之后保卫祖国战争、履行国际义务立功而获得国家授予战功勋章的人员补充到民族解放、保卫祖国、履行国际义务的抗战活动人员范畴。

这一补充确保落实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关于更充分关怀参加保卫祖国战争和履行国际义务的人员的指导精神。

同时确保调整范围符合修订法令的目标,避免政策重叠,并确保组织实施中的可行性。

继续化解实践中产生的困难和障碍

在采纳和解释报告中,越南内务部表示,通过处理积压档案的实际经验,目前大部分积压案件都与特别复杂的历史因素有关。

例如战争期间丢失档案、在秘密条件下进行革命活动的人员、牺牲或受伤但无原始证件、因伤口复发去世的伤残军人,或信息、历史证据不完整且不符合现行规定的情况。

因此,法令草案重点修改补充若干重要规定,以继续化解实践中产生的困难和障碍。

特别是审议认定因伤口复发去世的伤残军人为烈士,完善秘密活动、特殊任务人员的法律依据。

同时加强分级授权,改革有功人员档案处理中的行政手续。

除了修改法令外,越南内务部还表示将继续完善指导实施的文件系统。

内务部将继续与各部委、地方配合,逐组核查积压档案,及时指导化解产生的困难和障碍,力争基本完成具备条件的积压档案的处理。

(编译:张悦;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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