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書記處常務書記陳錦秀近日簽署發佈了越南政治局關於在新階段加強黨對人民檢察院工作領導的第06號指示。
政治局的指示指出,除了已取得的成果外,檢察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未能充分發揮在司法活動中控制權力的作用和責任。
在國家快速可持續發展的要求下,面對日益複雜的違法犯罪形勢,政治局認為檢察部門必須繼續完善組織架構,大力創新思維和活動方式。
堅決防止冤錯案件,不放過任何罪犯
關於重點任務,政治局強調檢察部門必須是維護正義的支柱之一。
越南人民檢察院按照集中統一原則運作,履行行使公訴權、監督司法活動、參與控制國家權力的職能。
同時,在司法活動中發揮控制權力的核心作用,負責及早發現、預防、阻止和處理在司法活動行使權力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和犯罪。
政治局強調堅決防止冤錯案件,不放過任何罪犯,為建設專業、現代、公正、嚴格、廉潔的司法體系做出貢獻。
指示要求安排各級人民檢察院負責人參加相應的黨委,使其在政治體系中的領導職務和頭銜相稱。
最大限度發揮表率作用,直接領導、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各項決議、指示、結論和規定。
政治局還要求大力、務實創新行使公訴權和監督司法活動的活動方式,朝著專業、現代的方向發展。
加強公訴責任,從一開始就並將公訴與調查活動貫穿案件處理全過程。
確保追究刑事責任、起訴決定客觀、公正、合法,基於合法證據,為了正義和公理。
一貫執行堅決、堅持打擊犯罪的主張,既嚴厲又人道、向善。
結論明確指出以預防為主與及時發現、客觀、全面處理相結合的方針,在具體歷史背景下進行評估,以經濟、政治、社會效益和國家民族利益作為適當處理的重要依據。
對某些行為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政策
關於新階段完善檢察院和檢察工作理論、體制的任務,政治局要求行業主動研究、完善法律,為處理犯罪和違法行為奠定堅實基礎。同時營造透明、穩定、安全的法律環境,促進創新,疏通資源,服務發展和融入國際。
其中需要完善刑事法律和刑事訴訟法,朝著現代化方向,注重完善對某些行為和犯罪免予、減輕、暫緩、排除、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政策。
此舉要有嚴格的標準和條件,確保嚴厲處理與人道、寬大相協調的原則,將國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置於最高位置。
政治局還要求完善民事案件起訴機制,研究建立保護弱勢群體民事權利或公共利益的行政訴訟案件起訴機制。
同時研究發展非訴訟處理機制、庭外爭議解決機制以及不經過定罪即可沒收、處理資產的機制,確保減少社會衝突,節約訴訟成本和社會成本。
行業需要繼續完善內部組織架構,合理配置檢察官隊伍,明確劃分權限和責任,同時大力推進各級檢察院和檢察官的分級分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