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內務部指導打破鄉級人事‘瓶頸’

越南內務部近日向各省市人民委員會發文,部署補充基層人力資源的解決方案。

大幅縮短鄉級公務員招聘和接收流程時間

此前,內務部已向各省市發文,要求集中部署保障鄉級人事方案,以滿足兩級地方政府運行要求。

為繼續落實既定任務並及時解決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障礙,根據上級主管機構結論的指示,內務部建議各省市督促其管理範圍內的鄉、坊、特區按上述文件執行各項措施。

內務部還建議各地緊急全面審查和評估鄉級幹部、公務員隊伍的整體素質以及其滿足所承擔工作崗位(確保正確的人、正確的事、正確的區域)要求的能力。

從而各地具體確定各工作崗位的人力補充需求,以便在核定編制範圍內進行招聘和接收公務員。

內務部還建議各地根據政府第170號令,最大限度縮短招聘和接收流程時間。

若鄉、坊、特區尚有編制且有招聘需求但尚不具備單獨組織招聘考試條件的,應彙總並報告省級人民委員會按權限組織招聘,並根據需求將工作人員分配至各鄉、坊。

可動員資源簽訂合同

內務部還建議各地主動制定方案,對現有人力尚不能滿足的專業、業務或輔助服務工作簽訂勞動合同或服務合同。

據此,各地可簽訂勞動合同,以支持公務員在鄉級專業、業務工作崗位執行任務,相關規定依據政府第361號令及中央組織部關於黨、祖國陣線、政治—社會組織崗位目錄的規定。

簽訂合同並執行公務員任務的人員不計入機關、組織、單位的核定編制。

簽訂合同的經費由國家預算保障,不納入各組織、機關、單位的工資基金和行政包乾經費。

經費的安排、預算編制、管理、使用和決算按照財政部第144號通知執行。此外,各地可根據政府第173/2025號令動員資源來簽訂合同。

內務部還提醒各省市主動採取適合地方特點的措施來補充鄉級人力資源(如從其他地方調動、安排、分配人員,調整編制等),按權限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