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衛生部近日就修訂中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徵求意見,並吸納了一些意見。公安部在反饋意見中指出,草案最初僅涉及網絡食品廣告,而實際中違規者正快速改變經營方式。

當前趨勢是通過電商平臺、Facebook、TikTok及其他在線銷售形式消費假冒偽劣產品。這被認為是發現、追溯和處理違規行為比傳統商業模式更加困難的原因之一。

據公安部稱,如果只管理廣告活動而不明確交易發生的平臺的責任,將難以有效控制違規行為。

基於上述實際情況,公安部建議補充關於電商平臺和參與食品經營活動社交網絡的具體責任規定。法律草案應要求平臺對食品賣家進行身份驗證。驗證賣家身份是阻止使用虛假賬戶、更改身份或在違規後關閉賬戶的必要條件。

此外,公安部還要求平臺有責任存儲交易數據,並在有要求時向主管國家機關提供信息,以服務於檢查、稽查、調查和處理違規行為。電商平臺有責任移除已被職能部門警告或確定有違反食品安全規定跡象的產品。

公安部認為,有效控制網絡食品經營活動需要建立對平臺運營單位的責任約束機制,而不是僅在違規發生後處理賣家。

這也是許多參與意見的機構在提議加強事後檢查、追溯來源和建立數據庫以服務於數字環境中的食品安全管理時提到的管理趨勢。

同意這些觀點,越南衛生部表示將在修訂後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中補充關於電商平臺所有者責任的規定。具體來說,平臺必須建立審核機制,要求賣家根據法律規定提供並公開與產品相關的法律文件。

草案方向是規定平臺在未採取必要審核措施導致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損害消費者利益時承擔連帶責任。

越南衛生部還表示,法律草案正在朝著從“逐個環節控制”模式轉向“全食品價值鏈管理”的方向制定。這種方法旨在從原料輸入、生產、加工、流通到消費進行全程控制。

在該模式下,網絡環境被視為食品流通鏈中的一個環節,必須置於與傳統分銷渠道類似的監督機制之下。除了加強市場事後檢查,草案還導向擴大網絡環境的事後檢查,加強檢驗系統的作用,並建立服務於食品來源追溯的數字數據庫。

修訂後的《食品安全法》草案預計將於今年年底提交國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