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頒佈的第112/2026/NĐ-CP號法令是首個具體落實以下內容的法律文件:如何核算和跨境轉讓越南境內產生的減排成果和碳信用,包括國際轉讓的減緩成果。雖然該法令執行了《巴黎協定》第6條,但其重要意義在於將這些機制嵌入國內法律。
該法令沒有將碳交易視為純粹由市場驅動或外部管理的活動,而是將其納入監管審批、國家排放核算和部門監督的框架。這樣一來,它重新定義了碳資產的法律性質。碳資產不再是僅可商業化的項目產出,而是受合規要求和國家氣候承諾制約的受監管單位,其可轉讓性、時間和價值都受到限制。
法令如何運作
該法令通過三個主要渠道建立了參與國際碳市場的統一框架:第6.2條下的合作方法、第6.4條下的集中機制以及根據獨立碳標準實施的項目。其範圍還延伸到正式第6條機制之外的交易,確保合規和自願碳市場活動都納入其監管範圍。
這種廣度伴隨著明確的監管權力分配。該法令並不取代國際規則;相反,它將越南法律定位為這些機制在國內運作的管理接口。因此,參與全球碳市場取決於遵守越南程序,而非僅由合同安排或外部標準決定。
該法令的一個核心特徵是其對需要事先批准的轉讓和需要事後通知的轉讓進行了區分。
涉及相應調整的轉讓需要事先獲得農業與環境部的批准,並必須在國家登記系統中記錄。不涉及相應調整的轉讓不需要事先批准,但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通知該部。在所有情況下,登記記錄是強制性的。
這建立了一個分層監管模式。影響越南國家排放核算的交易受到事前控制,而其他交易則通過事後透明度和報告進行管理。
越南並沒有採用純粹市場驅動的碳交易模式。相反,它將碳交易嵌入國家核算、監管審批和政策協調的框架中。
實際上,這意味著不能孤立地將碳信用作為金融工具進行分析。其價值、可轉讓性和時間直接與監管流程和越南的國家自主貢獻軌跡相關。對於投資者來說,關鍵轉變在於執行風險上移——項目結構、文件編制和監管合規將像基礎資產一樣決定項目的可融資性。
該法令將相應調整作為一項具有約束力的國內要求納入其中。如果減排成果或碳信用通過相應調整進行國際轉讓,越南必須在其國家清單中增加等量的排放量,確保這些減排成果只計入收購方的目標。
實施這一調整的責任在於農業與環境部,從而在項目級交易與越南的國家自主貢獻之間建立了直接的法律聯繫。因此,相應調整不再是一個技術性核算概念——它是一個對交易結構具有實質性影響的監管約束。
該法令對國際轉讓引入了數量限制。對於涉及相應調整的交易,對於某些減緩活動,最多可轉讓90%的信用,其他情況下為50%(詳見附件一)。對於不涉及相應調整的轉讓,適用90%的上限。
剩餘部分必須在國內保留,並可在越南新興的碳市場中使用。這些限制作為政策工具,確保部分碳價值支持國內氣候目標和市場發展。
對於第6.2條項目,該法令建立了一個有序的生命週期:項目概念登記、提交和批准項目文件、監測和報告減排成果,以及發放或認可信用。只有在完成這些階段後,才能進行國際轉讓。
每個階段由明確的程序和時限管理,並涉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該框架強調程序標準化,並將負擔轉移到預先合規上。項目開發者應在其提交的材料中展示完整性和內部一致性,從而減少對反覆監管接觸的依賴。
對於第6.4條項目,該法令在很大程度上遵循《巴黎協定》下建立的國際框架,同時保留對參與、報告和轉讓的國內監督權。
對於獨立碳標準下的項目,允許參與但需滿足最低標準,包括治理、透明度、方法學清晰度、額外性和數據共享能力。如果涉及相應調整,則只能應用越南主管當局認可的方法學。
這種方法允許參與自願碳市場,同時確保與越南的監管和核算框架保持一致。
該法令明確了公共投資和公私合作項目產生的碳資產的處理方式。
對於公共項目,碳交易收益視為國家預算收入,並按照公共財政法律管理,變現決策需經過跨部門協商。對於公私合作項目,碳收入構成項目收入的一部分,並受適用的公私合作框架管轄,合同安排可靈活調整。
這些條款將碳價值整合到現有的財政和合同體系中,而不是創建一個獨立的制度。
國家登記系統是該法令的核心要素。所有項目、減排成果、碳信用和國際轉讓必須作為法律合規事項進行記錄。
登記系統支持監管監督、國家排放核算和國際報告義務。隨著時間的推移,它有望支撐越南國內碳市場的發展,提供透明度和制度一致性。
總而言之,第112號法令建立了一個可訪問但受監管的碳市場。允許參與國際碳交易,但需滿足批准要求、轉讓限制以及與國內氣候承諾保持一致。
該法令並不限制參與——它定義了參與的條件。對於投資者和項目開發者來說,這創造了一個更清晰但更為結構化的運營環境,需要仔細應對程序和監管要求。
第112號法令以既賦能又受控的方式,為越南參與國際碳市場建立了核心法律基礎設施。它將碳交易嵌入國家氣候治理,同時為市場參與創造了可信的路徑。
對投資者而言,其含義不是約束,而是精確。機會依然存在——但必須帶著對批准路徑、轉讓限制和核算後果的清晰理解來把握。
轉變不是走向限制,而是走向清晰。而正是這種清晰性定義了越南碳市場未來幾年的機遇和紀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