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常務副總理範嘉圖剛簽署了總理的決定,頒佈執行中央辦公廳第64號通知的計劃,該通知內容是關於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在與一些機構工作會議時對落實書記處關於社會住房和未來住房發展方向第34號指示的結論。
發展租賃住房是戰略性、長期性板塊
據此,決定明確指出,需要在住房思維上進行重大轉變,在銷售住房的基礎上,優先發展租賃住房,特別是在大城市、工業園區、經濟區、動力區和重要經濟走廊的出租公寓模式。
其中,租賃住房被確定為戰略性、長期性板塊,服務於廣大民眾,特別是工人、勞動者、學生、幹部、公務員、職員和武裝力量。
住房發展要遵循市場機制,同時進行有效引導和管理。國家不包辦住房,但也不完全由市場自行調節。國家發揮建設性作用,使市場健康發展、透明,企業參與建設和運營並獲得合理利潤,民眾能夠獲得住房。
多元化調動資源,不僅限於預算,重點疏通私人資本和來自投資基金、信貸機構的長期資金。有效利用國家資源來引領和推動市場,創造動力調動私人資源參與投資和發展租賃住房。
提出的重點措施包括:加強宣傳、貫徹、提高幹部、黨員特別是機關、組織、企業和社區領導人的認識和責任意識,以在今後實現住房發展思維的強勁轉變。
修改規定,構建租賃住房發展模式
總理還要求對書記處第34號指示的執行情況進行初步總結,提議頒佈適當文件,其中修訂補充《住房法》和《房地產經營法》。研究並貫徹落實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的指導方針,將各項主張和政策具體化到法律中。
研究制定符合新模式的政策,確定各住房類別的標準和規範。研究制定土地、信貸、金融、稅收等扶持政策,以快速推動價格合理的租賃住房市場發展,鼓勵吸引私人領域參與。
簡化住房開發手續,實行一站式、單一窗口、標準流程。投資、規劃、交地、施工許可、優惠信貸等程序必須縮短,確保便利、明確時限和個人責任。
投入運行住房和房地產市場數據庫系統。加強數字技術和數據在住房開發和房地產經營管理中的應用。重新核查土地儲備,完善規劃,主動徵地拆遷,準備淨地用於發展租賃住房。
嚴格透明地控制享受住房優先政策的人員,防止政策牟利,控制和防止住房投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