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6月30日前提交多餘房產處理方案

胡志明市財政局表示,在安排、配置和處理胡志明市管理範圍內各機關、組織、單位的公共財產方面仍存在一些困難和障礙。

具體而言,一些房屋和土地已決定收回或移交,但因法律文件、地界、侵佔狀況或使用單位希望保留以服務活動等障礙,移交和接收工作尚未完成。

在安排後,新鄉級行政單位的辦公場所和活動設施配置使用尚未真正同步。

一些地方因接收縣級職能、任務和人員,在確保辦公室面積標準、定額方面遇到困難。

將多餘房屋和土地功能轉換用於醫療、教育、文化、體育或公共目的仍面臨困難,需要確保符合規劃、行業標準、物質條件及地方實際需求。

財政局認為需要審查、安排和處理的大量房屋和土地涉及複雜歷史淵源,法律文件不完整。

不久前,政府頒佈了第31號決議,涉及加快處理和開發安排、精簡組織機構及行政單位調整後多餘房屋和土地的特色機制和政策。

財政部也發文要求完成並在必要時提出特色處理機制,避免損壞、降級、浪費,且在2026年第二季度前完成。

財政局將加快進度,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提交建議,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安排組織機構、行政單位後多餘房屋和土地的處理方案,並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關法律文件。

此前,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已收回大量無需使用的空置房屋和土地,交由土地儲備開發組織、當地房屋經營管理組織接收並按規定製定管理開發計劃。

其中,房屋管理與建設鑑定中心接收151處房屋和土地;土地儲備開發中心接收13塊土地。

根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移交決定,各部委和中央單位已將胡志明市中95處多餘房屋和土地移交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管理和處理。財政局已組織接收、移交併建議處理67處房屋和土地地址。

安排後,財政局繼續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建議指導審查各使用單位的房屋和土地,確保符合標準定額及使用實際情況。

對於多餘房屋和土地,優先轉換功能為醫療、教育、文化、公共工程等以服務民眾。若無法服務於上述目的,則交由具有房屋經營管理職能的組織按規定開發,為預算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