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越南工貿部最新提交司法部審定的《電力法》草案中,現行對生活用電客戶實行階梯累進電價的規定將逐步改為按用電時間計算價格。
這意味著,目前適用於生產和商業服務客戶的低谷、高峰、平段時段定價機制將擴展至生活用電客戶。
不過,目前基礎設施尚不能滿足實施要求,因此需要時間準備。
為了讓客戶有效節電
草案說明還明確指出,研究實施按日用電時間定價(即TOU電價)是在未來用電需求日益增長、電源開發困難重重的背景下提出的。因此,越南工貿部認為有必要研究措施,促使生活客戶更有效地實施節電。
不過,TOU電價僅適用於符合條件的客戶,並非所有家庭。
越南工貿部還解釋,目前生活客戶群體執行階梯式零售電價,該部認為這適合像越南這樣的發展中國家。因為該機制鼓勵在負荷增速高(每年約10%)、能源強度大的背景下節約高效用電,同時保障社會民生。這也被視為支持低收入家庭在可承受範圍內滿足基本用電需求的工具。
生活用電消費在全國總用電量中佔比僅次於工業用戶,且難以調整用電行為。因此,法律補充規定,在技術條件允許時對生活客戶實施高峰、低谷和平段電價,逐步制定生活客戶按日用電時間定價的路線圖,以便研究實施。

合理調整,世界已廣泛應用
據國家電力市場與系統運營公司(NSMO)代表稱,按用電時間定價的零售電價是全球廣泛應用的電力需求管理工具之一,旨在調節負荷、提高電力系統運行效率並優化客戶用電成本。
通過一天中各時段不同的電價機制,鼓勵客戶調整用電行為,使其更適應電力系統的運行條件。
事實上,在電力系統運行過程中,負荷並非隨時間均勻分佈,而是常出現用電需求高峰期,即高峰時段。
為反映實際供電成本並鼓勵客戶轉移負荷,許多國家已採用TOU分時電價。然而在越南,儘管生活用電對整體負荷曲線影響巨大,但目前尚未成為按高峰、低谷時段調價的受調對象,僅適用於生產客戶。
根據越南工貿部頒佈的售電價格規定,平段、低谷和高峰時段定價機制目前適用於生產和商業客戶,以及工業區、產業集群的批發電價。
此前高峰時段為9:30-11:30和17:00-20:00,現在將調整為17:30-22:30。平段包括6:00-17:30和22:30-24:00兩個時段(每天13小時),低谷時段為每天0:00-6:00。

高用電量家庭群體需要改變
越南電力集團(EVN)下屬一家配電單位代表表示,將進行分類,一部分客戶仍按階梯累進電價計算,另一部分客戶則適用TOU機制。適用新機制的生活客戶可能包括高用電量家庭(預計每月1000千瓦時以上)。
“最終目標是採取措施減少高峰時段消費。但除了階梯電價外,將有一部分高用電量客戶適用高峰、低谷時段電價。此外,要實施TOU電價,必須安裝多功能電錶,按時間計量電價。目前生活客戶使用單費率電錶,僅能採集指數,而非多功能電錶。因此,要實施TOU電價,還需更換電錶系統並完善基礎設施。將該內容納入法律,是為各方研究並提供具體方案、留出實施時間奠定基礎。”該代表表示。
據一位電力行業專家計算,如果生活用電客戶不調整用電需求,可能會支付更高的電費。特別是高用電量家庭,若集中在晚間高峰時段用電,家庭電費可能上漲高達150%。因此,如果不改變用電行為、靈活使用時段並優化低谷用電、實施節電,電費將成為許多家庭的沉重負擔。
取消EVN獨家買主壟斷,讓客戶有更多選擇
在《電力法》草案中,越南工貿部認為,儘管越南競爭性電力市場已運行近14年,尤其是電力批發市場,但競爭程度仍然有限。基本上仍存在EVN及其下屬電力總公司構成的單一買方模式。
因此,該部認為,為有效發展電力批發市場並逐步實施競爭性零售電力市場,有必要通過將現有購電合同(由EVN簽署)轉移至其他購電單位(如各電力總公司)等政策,取消單一買方模式。EVN不再在發電環節保持壟斷地位。EVN及其下屬發電總公司僅生產全國約42%的電力,其餘52%來自非EVN電廠。在配電和零售環節,儘管約有900家單位(合作社、私營單位)參與,但EVN幾乎佔據壟斷地位,市場份額超過90%。單一買方模式導致競爭性電力市場運行受限。取消單一買方模式有望推動批發和零售市場,消費者將能夠接觸EVN以外的多種電力來源。
居民靈活調整用電需求
家住胡志明市和興坊的范氏娥女士表示,她家人多,用電需求較大,尤其是晚上。按現行階梯電價計算,每月電費常達數百萬越南盾,因為生活電器需持續使用。電費上漲迫使家庭不得不考慮限制一些雖十分必要但非緊急的電器使用。
“如果能夠按時段計費,這將是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劃分高峰、低谷、平段將有助於居民主動調整用電習慣,非緊急需求可安排在低谷時段使用以節省費用。”娥女士說。
T.N.女士(胡志明市富潤坊裁縫):為低收入群體尋求合理計算
我與姐妹們租房多年,平時大家白天上班,晚上回來才開風扇、做飯,已經很節省了,每月電費約50萬越南盾。我聽說越南工貿部提議按用電時間計費。我認為這有助於居民改變日常習慣,在高峰時段少用電,尤其是在當前炎熱的季節。目前各種費用都在上漲,居民有許多開銷,像我們這樣的勞動者更加困難。因此,未來無論按何種方式計算電費,我都希望有平衡合理的計算方式,讓勞動者能夠接受。
多國已實施分時電價
歐洲是較早實施分時電價(TOU)的地區,並建立了相對完善的政策框架。
西班牙:自2021年6月起,正式對小型消費者實施自願電價(PVPC),即2.0TD電價,取代之前的價格機制,採用根據一天中各時段變化的統一電價。該電價分為三個時段:高峰時段(工作日10:00-14:00和18:00-22:00)、標準時段(工作日8:00-10:00、14:00-18:00和22:00-24:00)、低谷時段(每天0:00-8:00以及整個週末和節假日)。國家電網運營商Red Eléctrica每天20:15公佈次日電價,方便居民主動調整用電計劃。
英國:不強制實行統一的TOU電價,而是允許供應商自行設計產品。典型模式之一是Octopus Energy自2018年起推出的Agile Octopus。這是英國首個每30分鐘調整一次電價、直接反映電力批發市場實時變化的TOU電價。Octopus Energy也是率先實施“負電價”機制的單位,即當市場價格低於零時,客戶用電反而獲得報酬。次日電價約在16:00公佈,允許用戶在前一天晚上制定用電計劃。據英國政府估計,靈活電網模式可在未來幾十年節省高達400億英鎊(約520億美元)的電網基礎設施投資成本。Octopus Energy的數據還顯示,2023年使用該模式的客戶平均節省約440英鎊(約580美元)。在企業方面,據Electric Home網站報道,2023-2024年度的“節電時段”計劃有數千家中小企業參與,高峰時段用電量削減超過20%。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該州是法律上率先實施分時電價的地區,旨在實現2045年100%清潔電力的首要目標。2012年,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啟動居民電價改革研究。2015年,州政府要求大型電力公司自2019年起將TOU作為居民客戶的默認電價。目前,加州所有商業、工業和農業客戶均已實行TOU。對於居民用戶,E-TOU-C電價將高峰時段定為每天16:00-21:00——此時太陽能發電量下降而生活需求急劇上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