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1月3日下午討論《電力法》修訂草案,居民分時電價成為爭論焦點之一。多名代表認為,按用電時段定價可以引導用戶調整用電習慣、減輕電源和電網投資壓力,但並非所有家庭都能把做飯、家庭生活和子女學習時間挪到深夜,主張先試點並評估對不同用戶群的影響。
清化省代表裴文勇表示,電錶能準確計量用電時間,不等於每個家庭都有能力改變作息來適應電價表。他以工人家庭為例說,生產車間可以主動調整班次,但下午下班的家庭要把做飯、家務和孩子的學習時間移到深夜並不容易,同一價格信號下不同群體的適應能力差別很大。他建議公開計價方法、確保計量系統準確,並建立投訴受理和處理機制。
林同省代表楊克梅也主張先按用戶群試點、評估影響後再推廣,要求公佈基礎設施投資成本,並採取措施保護低收入群體。裴文勇還建議,依據實際用電數據隨電費單一併提供兩種方案,讓居民可以比較評估,同時釐清分時電價與階梯電價之間的關係。
取消電價交叉補貼的路線圖同樣受到關注。金甌省代表黎氏玉玲指出,草案把路線圖交由政府決定,卻未明確原則、標準和保障支持資源的責任,建議補充規定:取消交叉補貼須與分戶影響評估掛鉤,並建立直接、公開、對象準確的電費支持機制,尤其照顧貧困戶、近貧困戶、政策家庭以及偏遠地區、邊境海島和少數民族地區居民。
裴文勇提醒支持政策要落到真正需要的人身上。他提到新加坡公開電價構成,並向符合條件的家庭提供電費、水費等公用事業賬單支持;對越南而言,需特別關注租客、合租者等未在購電合同上署名的困難家庭,若僅靠手工方式發放支持,這些人可能難以完成手續、無法獲得政策幫助。
工商部長黎孟雄在解釋時強調,電價須反映合理、合法的成本並按市場機制運行。每年財年結束前,越南電力集團須公佈成本結構,工商部、財政部會同國家審計署進行審計、評估並公開費用。他還表示,草案規定由獨立單位制定發電價格框架,以兼顧獨立性和客觀性;現行規定對弱勢群體提供相當於每月30度電(按第一檔電價計)的財政支持,取消交叉補貼的路線圖將基於對各類對象和地區的充分影響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