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芽莊機場土地案:兩名前軍隊將領上訴求減刑

6月29日,越南中央軍事法院開庭審理上訴案,審理兩名前軍隊將領以及3名被告和近400名受害者的上訴,案件涉及芽莊(舊)機場土地項目。

此案曾引起關注,因為這塊國防用地面積超過238公頃,位於慶和省沿海黃金地段,被違規交付用於項目實施,隨後被分割出售,收入超過7萬億越南盾。

庭審預計將持續數天,此前曾兩次推遲以完成與大量受害者和投資者相關的訴訟程序。

其中,兩名前少將阮維強(原空軍軍官學校校長)和黃曰廣(原國防部作戰局副局長)上訴請求免除刑事責任、減輕刑罰並希望獲得緩刑。

這兩人此前在一審中被判處相同刑期,即2年6個月監禁,罪名是違反土地管理規定。

根據一審判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當總理尚未批准土地用途變更且芽莊舊機場尚未正式關閉時,兩名前少將連同一些地方領導已將近63公頃國防用地“臨時移交”給福山集團進行界碑標記和清點。

此後,多份文件被簽署以合法化違規交地行為。作為交換,福山集團前董事長兼總經理阮文後向兩名前少將贈送了現金和節日禮物。

越南芽莊機場土地案:兩名前軍隊將領上訴求減刑

一同提出上訴的還有阮文後及其姐姐阮氏恆(原福山集團副總經理)和陳有定(南亞投資股份公司總經理)。

其中,阮文後一審因詐騙侵佔財產罪被判處11年監禁。

由於此前已在多起地方招標違規案中被判刑,數罪併罰,阮文後需服刑30年。

在上訴書中,阮文後承認認識到自己的犯罪行為,並表示希望為所有受害者彌補全部損失。然而,由於正在服刑,被告請求法院允許授權他人支付款項或使用銀行保函進行賠償。

這位福山集團前董事長還請求上訴法院審查越南軍隊銀行出具的保函的法律效力,以便為案件彌補損失創造條件。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動態是,多達近400名被認定為受害者的人提交了上訴書,反對全部或部分一審判決。

根據將案件提交審判的決定,法院傳喚了所有提出上訴的受害者以及福山集團、軍隊銀行及相關個人和組織的代表。

許多上訴書的共同點是,購房者均聲稱自己並非受害者,而是善意的第三方。

他們表示,在與福山集團簽訂合同時,該企業正在公開實施項目,並擁有國家機關的完整文件和決定,因此完全相信交易是合法的。

據投資者稱,他們支付給福山的款項並非被企業侵佔,而是用於項目基礎設施建設。因此,他們認為將自己定為詐騙案的受害者不符合交易本質。

此前,在一審中,許多客戶也表示希望項目繼續推進,而不是僅僅集中處理刑事責任,以保障購房者的權益。

當時,一些受害者還對一名商人提出的收購福山股份以代替阮文後賠償超過7萬億越南盾的建議提出異議,因為他們認為直接出資購房者尚未充分參與談判過程。

截至目前,該方案仍未達成一致。

根據一審判決,芽莊舊機場面積超過238公頃,由空軍軍官學校管理,是用於國防任務的資產。

2015年,政府同意將該地塊移交慶和省用於城市、服務業和經濟發展,同時要求開發必須確保權限、透明並遵守法律。

然而,僅數月後,慶和省人民委員會便批准了項目規劃,並選擇福山集團作為投資方,未經過招標。

當總理尚未作出批准決定且機場仍未正式停用時,近63公頃土地已移交給企業。

儘管法律基礎尚不完善,阮文後仍組織分割地塊、大肆宣傳,與投資者簽訂了近1000份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收入超過7萬億越南盾。

今年年初一審後,該案的9名被告被判處不同刑罰。慶和省的4名前領導人均未上訴,因為他們正在為當地其他土地違規案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