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河內市公安交警局道路陸路交警第10隊表示,已對一名33歲、居住在河內的男性司機處以6700萬越南盾的行政罰款,原因是其駕駛的拖頭車車廂尺寸不符合技術規格;無駕駛執照;不服從交通執法人員指令。

越南拖頭車私改車廂在21B國道上逃竄

此前,6月27日中午,交警在21B國道上巡邏時發現一輛拖頭車有私改車廂尺寸的跡象。當交警發出停車指令時,司機未服從,反而加速逃竄。

執勤組不得不尾隨追趕,並持續用擴音器發出停車信號。追捕約1.5公里後,至427號公路時,司機才停車接受檢查。

現場檢查結果顯示,車廂尺寸已被改變,不符合安全技術檢驗和環保認證證書上記載的技術參數。司機也無法出示與其駕駛車型相符的駕駛執照。

除罰款外,交警第10隊已暫扣違規車輛,責令車主恢復車廂原始尺寸以符合登記規定,之後方可繼續上路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