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9日,越南農業與環境部召開會議,部署落實政府關於行政機構和公務員質量評估與分類的第335/2025/NĐ-CP號法令的計劃。
根據計劃,該部將重點制定和完善針對行政機構和公務員的評估標準體系,使之與具體產品和工作成果掛鉤,並規範任務清單,加強成果量化。
公務員評估按月或按季度定期進行。年度質量分類在12月15日前完成,確保與競賽、獎勵和黨員評估同步。
組織人事司司長範文俊表示,部屬各單位有責任制定通用標準和針對公務員任務執行結果的評估標準,與本單位職能任務掛鉤。
這被視為關鍵任務,是實施KPI公務員評估的基礎,確保公平、透明、客觀,同時有助於革新管理方式並提高負責人的責任意識。
其中,制定產品/工作任務清單、標準產品/工作單位及換算產品/工作清單被視為實施後續評估步驟的重要基礎。
俊先生強調,各單位必須在6月內完成工作任務清單的制定,以確保後續步驟的推進進度。
農業與環境部副部長阮黃協在會上強調,推行與KPI衡量方法相結合的幹部、公務員和職員評估分類,是落實幹部工作革新主張的具體步驟,方向是量化、有實證、與產出掛鉤。
“這是一項新的、困難但非常重要的任務,要求各單位領導統一認識KPI是管理工具,在職責、崗位、進度和工作質量的基礎上量化任務執行結果,避免形式主義和分數導向”,協先生提醒。
農業與環境部副部長還建議各單位研究補充更全面的評分方法,應考慮創新、團隊合作和處理突發任務等因素,以真實反映公務員能力。
在此基礎上,各單位緊急制定並提交工作檔案草案及本單位KPI評估標準,於7月1日前報組織人事司。
接收後,組織人事司將審核評估各單位之間的兼容性,確保標準存在必要差異,作為數字化轉型局開發評估軟件的基礎。
按照既定路線圖,從7月10日至8月10日,各單位將組織試運行和手動評分,檢驗KPI標準在實際中的適用性。通過這一過程,各單位將繼續審查、調整和完善評估標準。
試運行階段後,該部將召開徵求意見會議,完善並統一方案,再報請上級批准。同時,各單位也需根據實際結果總結經驗,以便後續正式推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