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越南國家銀行2026年6月19日第5340號關於35歲以下年輕人貸款購買社會住房利率的文件,從202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年輕人貸款購買社會住房可享受低於商業銀行平均中長期貸款利率的利率。
各階段利率不同
據此,35歲以下人群在202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貸款購買社會住房,自首次放款日起的前5年可享受6.5%/年的利率。該利率比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平均中長期貸款利率低2%。
在接下來的10年內,借款人可享受7.5%/年的利率,比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平均中長期貸款利率低1%。
上述利率是越南國家銀行根據2023年政府第33號決議(關於解除困難、促進房地產市場安全、健康、可持續發展的一些措施)確定的。
據此,政府提議實施約120萬億越南盾的信貸計劃,用於社會住房項目和工人住房項目的投資者和購房者提供低利率貸款。
貸款利率設定為比各時期市場上國有商業銀行(Agribank、BIDV、Vietcombank、VietinBank)及符合條件的非國有商業銀行的平均中長期貸款利率低約1.5-2%。
哪些人可以享受購買社會住房的優惠利率?
根據2023年《住房法》,可購買社會住房的人群包括:城市地區低收入人群;在企業和合作社內外工業區工作的工人和勞動者;根據幹部、公務員、職員法律規定的幹部、公務員和職員。
農村或城市地區的貧困戶、近貧困戶;因土地被徵收、房屋被拆遷而尚未獲得國家以住房或土地形式補償的家庭和個人等。
上述人群可以購買、租賃購買社會住房。租賃購買者先支付不超過合同價值50%的部分,餘款按月分期支付(如同租金),在約定的期限內支付。租賃購買期滿並付清餘款後,租賃購買者將擁有該房屋的所有權。
2023年《住房法》和2024年第100號法令(詳細規定《住房法》關於社會住房管理和發展的若干條款)明確規定了購買社會住房的條件。
具體而言,上述人群必須在該社會住房建設項目所在地沒有自有住房,未曾購買、租賃或租賃購買社會住房,未在該省或城市以任何形式享受住房支持政策。
如果已有自有住房,則房屋人均面積必須低於15平方米。現役軍人、公務員、職員等不得居住在公務住房中。
收入條件:對於單身幹部、公務員、城市低收入者、工人、在企業和合作社內外工業區工作的勞動者,月收入不超過2000萬越南盾。如果單身且有未滿18歲子女需撫養,月收入不超過3000萬越南盾。如果已婚,夫妻雙方月收入不超過4000萬越南盾。這些收入水平根據工作單位確認的工資單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