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興盛公司董事長因超採45萬噸鈦礦受審

根據起訴書,2020年10月12日,越南資源與環境部向HTZT公司頒發採礦許可證,該公司從Sao Mai礦產貿易股份公司受讓採礦權,獲批繼續在平順省北平縣紅豐鄉和華勝鄉(現為林同省華勝鄉)採用露天方式開採鈦鋯砂礦。

開採區域面積356.45公頃,儲量21.8萬噸礦物,年開採能力2.4萬噸重礦物,許可證有效期至2024年12月。

為牟取非法利益,2020年10月12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潘成門指示礦場運營經理範文陽組織超深開採未獲許可的礦產資源,並超額、超範圍進行年度開採。

範文陽指派副經理阮文營管理4名組長和工人,按照範文陽指定的位置、範圍、深度和技術標準進行鈦礦開採。

在上述期間內,HTZT公司共開採612,484.916噸原礦,相當於559,233.4293噸重礦物,超出許可深度,年度超採總量達459,981.084噸,價值1.508萬億越盾。

此外,為非法採礦,潘成門向潘氏春秋行賄,並向部分監督組成員支付總計16.3億越盾的感謝費,以使其瀆職並縱容興盛集團繼續非法採礦。

在鈦礦銷售過程中,潘成門與部分客戶商定低於實際售價的合同單價和發票,未進行稅務核算,隱瞞收入,違反會計規定,造成國家稅收損失總計590億越盾。

庭審由法官阮氏河(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副庭長)主持。預計庭審將持續至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