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社會保障局堅持提議將網約車司機、送貨員、在線賣家納入強制性社保繳納範圍,認為自願政策吸引力不足。

上述觀點是胡志明市社會保障局在向市國會代表團提交的關於《社會保險法若干條款修改補充法》草案的反饋意見中提出的。

該機構建議將通過數字平臺從事運輸、配送、銷售、中介和服務供應獲得收入的勞動者群體納入強制性社保繳納範圍,其中包括網約車司機、送貨員和在線賣家。

該提議是在內務部回應地方意見後提出的,內務部認為網約車司機、送貨員和在線賣家目前可以靈活選擇繳費方式參加自願性社保,並得到國家支持,因此暫無必要將其納入強制性範圍。

據內務部稱,如果轉為強制性社保,該群體將不再享受國家對自願性社保的支持政策,同時繳費方式也將失去靈活性。

胡志明市繼續提議網約車司機繳納強制性社保

然而,胡志明市社會保障局副局長阮國慶認為,目前的補貼水平對司機和平臺勞動者吸引力不足。

根據規定,參加自願性社保的人繳納選定收入的22%。國家根據對象類別(如貧困家庭、海島鄉、特區、少數民族)提供按農村地區貧困線標準收入(目前為每月150萬越南盾)計算繳費額的30%至50%的補貼。其他參加者享受最低20%的補貼,網約車司機通常屬於此類,相當於每月6.6萬越南盾。

此外,自願性社保目前主要保障養老和遺屬兩項長期待遇;女性勞動者生育時可額外獲得200萬越南盾補貼。而網約車司機和送貨員經常在路上,面臨事故和疾病風險,因此需要工傷、職業病、病假等短期待遇——這些權益僅存在於強制性社保中。

據阮國慶稱,調查顯示全國約有60萬網約車司機在各平臺工作,其中胡志明市佔很大比例。但核查發現,只有約700名網約車司機參加了自願性社保。

“國際經驗表明,社保政策應為強制性,以確保勞動者可持續的福利保障”,阮國慶說。

胡志明市社會保障局認為,即使平臺將司機視為“合作伙伴”,實際上司機通過算法、派單機制和績效評估受到管理,並有經常性收入。這是數字經濟中的新興勞動者群體,但尚未被社會保障體系全面覆蓋,而預計其數量將繼續增長。

對於網約車司機,該機構建議強制性社保繳費額根據司機與平臺的合同確定,最低為最低工資,最高為參考水平的20倍。繳費可通過運營應用的企業每月進行,或從收入賬戶中扣除。

阮國慶表示,實際上已有公司為四輪車司機繳納強制性社保,依據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企業繳納21.5%,司機繳納10.5%。

為加強提議,胡志明市社會保障局引用了國際勞工組織於2026年6月第114屆國際勞工大會上通過的《平臺勞動公約》。該機構稱,公約要求擴大對數字平臺勞動者的基本勞動標準;若平臺控制費率、分配工作並評估績效,勞動者應確保享有社會保障、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的基本權利。

該機構還認為,該提議符合2019年《勞動法》,因為即使協議名稱不同,但只要存在報酬、管理、指導和監督,就可以被視為勞動關係。

2024年《社會保險法》也允許國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政府提議,決定擴大對有穩定工作和收入的群體的強制性社保覆蓋範圍。

據阮國慶稱,補充網約車司機群體也符合中央第28號決議和第42號決議中擴大社保覆蓋範圍、實現全民社保的目標,並保障勞動者在遇到風險時的福利。

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