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社会保障局坚持提议将网约车司机、送货员、在线卖家纳入强制性社保缴纳范围,认为自愿政策吸引力不足。
上述观点是胡志明市社会保障局在向市国会代表团提交的关于《社会保险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
该机构建议将通过数字平台从事运输、配送、销售、中介和服务供应获得收入的劳动者群体纳入强制性社保缴纳范围,其中包括网约车司机、送货员和在线卖家。
该提议是在内务部回应地方意见后提出的,内务部认为网约车司机、送货员和在线卖家目前可以灵活选择缴费方式参加自愿性社保,并得到国家支持,因此暂无必要将其纳入强制性范围。
据内务部称,如果转为强制性社保,该群体将不再享受国家对自愿性社保的支持政策,同时缴费方式也将失去灵活性。

然而,胡志明市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阮国庆认为,目前的补贴水平对司机和平台劳动者吸引力不足。
根据规定,参加自愿性社保的人缴纳选定收入的22%。国家根据对象类别(如贫困家庭、海岛乡、特区、少数民族)提供按农村地区贫困线标准收入(目前为每月150万越南盾)计算缴费额的30%至50%的补贴。其他参加者享受最低20%的补贴,网约车司机通常属于此类,相当于每月6.6万越南盾。
此外,自愿性社保目前主要保障养老和遗属两项长期待遇;女性劳动者生育时可额外获得200万越南盾补贴。而网约车司机和送货员经常在路上,面临事故和疾病风险,因此需要工伤、职业病、病假等短期待遇——这些权益仅存在于强制性社保中。
据阮国庆称,调查显示全国约有60万网约车司机在各平台工作,其中胡志明市占很大比例。但核查发现,只有约700名网约车司机参加了自愿性社保。
“国际经验表明,社保政策应为强制性,以确保劳动者可持续的福利保障”,阮国庆说。
胡志明市社会保障局认为,即使平台将司机视为“合作伙伴”,实际上司机通过算法、派单机制和绩效评估受到管理,并有经常性收入。这是数字经济中的新兴劳动者群体,但尚未被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覆盖,而预计其数量将继续增长。
对于网约车司机,该机构建议强制性社保缴费额根据司机与平台的合同确定,最低为最低工资,最高为参考水平的20倍。缴费可通过运营应用的企业每月进行,或从收入账户中扣除。
阮国庆表示,实际上已有公司为四轮车司机缴纳强制性社保,依据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企业缴纳21.5%,司机缴纳10.5%。
为加强提议,胡志明市社会保障局引用了国际劳工组织于2026年6月第114届国际劳工大会上通过的《平台劳动公约》。该机构称,公约要求扩大对数字平台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标准;若平台控制费率、分配工作并评估绩效,劳动者应确保享有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基本权利。
该机构还认为,该提议符合2019年《劳动法》,因为即使协议名称不同,但只要存在报酬、管理、指导和监督,就可以被视为劳动关系。
2024年《社会保险法》也允许国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政府提议,决定扩大对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群体的强制性社保覆盖范围。
据阮国庆称,补充网约车司机群体也符合中央第28号决议和第42号决议中扩大社保覆盖范围、实现全民社保的目标,并保障劳动者在遇到风险时的福利。
黎雪
(编译:Cici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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