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同意將發展研究院、李自重學校併入幹部學院

根據提案,目前胡志明市幹部學院直屬胡志明市市委,胡志明市發展研究院直屬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李自重學校直屬胡志明市共青團,這些單位均為事業單位,性質互補但隸屬於不同的管理機構。

集中培訓和研究資源

合併旨在將財務、設施和人力資源集中到一個單位,促進研究與培訓之間的聯繫。發展研究院的研究成果將轉化為幹部培訓內容,同時服務於共青團、協會、少先隊幹部的培訓,併為完善制度提供數據支持,滿足城市政治體系深度培訓和研究機構的需求。

該提案確定合併與機構改革和領導方式創新相結合,確保提高運作效率,同時繼承和發揮各單位的優勢。其中,胡志明市幹部學院繼續發揚幹部培訓傳統;發展研究院發揮科研和戰略諮詢能力;李自重學校繼續培訓共青團、協會、少先隊幹部的專業技能。

合併後,胡志明市幹部學院定位為幹部、公務員、職員及公共人力資源的培訓中心,同時是理論研究和實踐總結、政策深度研究的單位。

提案建議將胡志明市發展研究院(不包括經濟諮詢應用中心)和李自重學校併入胡志明市幹部學院,繼續使用胡志明市幹部學院的名稱。

該學院將同時履行省級政治學校的職能、大學和研究生培訓職能,並繼承發展研究院和李自重學校的職能和任務。

在機構組織方面,提案建議將三個機構現有的21個單位精簡為10個單位,包括3個辦公室、3個系、1個研究院、2箇中心和1個直屬學院。

同時,發展研究院下屬的經濟諮詢應用中心將原封不動地劃歸越南國際金融中心胡志明市執行機構管理。

越南胡志明市同意將發展研究院、李自重學校併入幹部學院

重新安排機構、人事和設施

根據提案,合併後胡志明市幹部學院的機構將從21個單位精簡為10個單位,包括3個辦公室、3個系、1個研究院、2箇中心和1個直屬學院。同時,經濟諮詢應用中心將原封不動地劃歸越南國際金融中心胡志明市執行機構。

三個專業辦公室包括:組織行政辦公室、培訓管理辦公室、科技信息資料管理辦公室。其中,組織行政辦公室由職能相近的部門合併而成,其餘兩個辦公室保持不變。

三個系包括:建黨系、基礎理論系、國家與法律系,繼續保留。

提案建議在胡志明市幹部學院下成立發展研究院,以現有發展研究院的專業辦公室為基礎。合併後,新研究院包括3個專業辦公室和研究院辦公室,並增加一些國際化、綠色轉型和可持續發展的研究職能。

培訓與服務中心在原學院業務培訓及外語培訓中心的基礎上進行重組,並接收發展研究院的部分職能。該中心負責組織培訓課程、合作培訓、提供學生支持服務、開發設施和支持國際融合。

胡志明市經濟社會模擬與預測中心保持不變。李自重學校成為胡志明市幹部學院的直屬單位,繼續執行共青團、協會、少先隊幹部的培訓和訓練任務。

提案預計安排246個編制,包括胡志明市幹部學院63個、平陽政治學校和平地政治學校48個、發展研究院130個、李自重學校5個。

胡志明市幹部學院將接收發展研究院和李自重學校的全部設施設備,管理7個基地。

對於李自重學校位於民主路3號(守德坊)的總部,將提交胡志明市市委執行委員會審議調整第22號提案,繼續交由胡志明市幹部學院管理使用,作為共青團、協會、少先隊幹部的培訓基地。